12月18日
文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任免情况
任命施艳芝为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免去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任命闻维生为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任命张生爱为文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夏千尧为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毕晓莹、蔡建松、曹娟等84名同志为文山市人民陪审员;
免去熊晓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卧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董彦玮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洪元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骆霞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周宏浴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柏应明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文山市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试行)》,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