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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工信商务局关于报名参加云南省家电家装厨卫及手机数码产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工信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5日     作者:市工信商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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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措施,按照《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家电及家装厨卫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报名相关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经营主体报名参加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家电、家装厨卫及手机数码产品参与企业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电家装厨卫企业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流程

参与活动经营主体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线上、线下活动;文山市工信商务局进行初审,推荐报送初审合格企业;文山州商务局审核后,向公共服务平台推荐报送符合条件的企业。

其中,个体工商户由市场运营管理方、品牌总经销商等牵头企业组织统一报名。组织报名的牵头企业,负责对所组织商户的资格资质、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参与活动等进行监督管理,并与组织商户签订责任书,统一垫付与结算政府补贴资金。

(二)报名时间

时限要求:名单实行动态调整,2025年1月16日前,完成第一批参与活动商户报名,之后每月一报。需要报名的家电及家装厨卫企业(包括电脑)于每月9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1-3《(家电家装)参与企业报名表》、附件4《责任书》(盖章扫描版)报至文山市工信商务局邮箱1。联系人:刘定璠、张睿智,联系电话:0876-3039039,邮箱1:515237477@qq.com。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参与主体具备开具数电发票能力,其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对公账户、产品目录等,须满足公共服务及支付平台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的条件。

2.参与主体对参加补贴产品能效水效等级、产品价格、SN码等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参与主体需向市工信商务局备案近三个月产品价格等信息。

3.参与主体存在刷单等虚假交易、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出售旧产品、虚标能效水效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赔偿骗取的政府补贴资金。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参与主体应全过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

5.消费者发生退货退款时,参与主体应主动配合退回政府补贴资金。

6.参与主体参与线上平台活动的,平台需具备公共服务平台对接能力,数据安全及交易保障能力,并接受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监测及第三方审计。

7.参与主体需当日内通过云南以旧换新监管平台上传包括且不限于“外包装+商品SN码照片”和“其他激活照片”、SN码、商户号、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交易日期、购买数量、发票金额、税额、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发票类型、发票校验码、企业名称、消费者姓名、商品类型、签购单、发票图片、外部订单号、收货地址、送货单等。

8.参与主体必须填报提供对应的相关信息才可参与活动。选填参与报名SN码信息表(附件3)。

二、手机等数码产品企业报名

(一)活动时间

从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三)报名时间

时限要求:名单实行动态调整,2025年1月17日前完成第一批参与活动商户报名。之后半月一报,需要报名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数码产品企业于每月30日、15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5《(3C)参与企业报名表》、附件6《(3C)参与报名企业商品信息表》、附件7《责任书(手机等数码产品)》报至文山市工信商务局邮箱2。联系人:刘定璠、张睿智。联系电话:0876-3039039;邮箱2:2583595083@qq.com

(四)报名资格条件

1.报名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要依法登记设立,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商户)名称、经营范围、办公场所等与其营业执照一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此次参与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有关产品的销售业务。

2.参与主体应具备开具数电发票能力,其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对公账户、产品目录等,须满足公共服务及支付平台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的条件。

3.参与主体对参加补贴产品价格、SN码等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

4.参与主体应具备资金垫付和退回能力。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并能够承担一定规模和周期的垫资,接受补贴资金的兑付周期;消费者发生退货退款时,参与主体应主动配合退回政府补贴资金。

5.参与主体应具备补贴发放核销条件,按照商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报送销售数据等相关材料。

6.若参与主体为电商平台,平台须具备与公共服务平台对接能力、数据安全及交易保障能力,并接受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监测及第三方审计。

7.参与主体对补贴资金负直接责任,加强自律,诚信守法经营,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须与文山市工信商务局签订《责任书》。向省商务厅直接报送的省级总经销商、运营管理单位签订承诺书。

8.参与主体应全过程积极配合、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抽查、审计、检查以及税务稽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9.参与主体应安排现场销售人员(线下)或快递送货人员(线上)为消费者验货,现场完成补贴产品的激活,且要在当日内通过云南以旧换新监管平台上传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外包装+商品SN码”照片、SN码、商户号、签购单、发票信息和照片、外部订单号、收货地址及送货单(线上)等载明购买人、补贴产品的必要信息。

10.参与主体应做好平台信息录入、售前售后服务、配送及咨询、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

11.参与主体应具有完整的进销存台账和凭证记录,活动中所有能够证明销售链条完整的资料[如进货单据、进货发票、销售发票(复印件)、出库数据、物流信息及消费者签收(线上)等相关资料]均须留存备查。

12.严禁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明买暗退、刷单、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出售旧产品等行为。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经营主体或人个人参与活动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追缴骗取的补贴资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黑名单在列主体不得再参与政府组织的消费补贴类活动。对涉嫌犯罪的单位或个人,将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3.(家电家装)参与企业报名表

     4.责任书(家电家装)

     5.(3C)参与企业报名表(手机等数码产品企业必填)

     6.(3C)参与报名企业商品信息表(手机等数码产品企业必填)

     7.责任书(手机等数码产品)


 

文山市工信商务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