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我局共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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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63000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
2024年12月25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发文时间 |
1 |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关于《三七加工革新场景及现代物流的数字化升级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文市环复〔2024〕41号 |
2024-12-24 |
2 |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关于《文山暮底河水库至文山高新区马塘工业园甲马石片区工业用水给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文市环复〔2024〕42号 |
2024-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