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索引号532601-20241210-2148
  • 文号文市政办发〔2024〕148号
  • 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2024年12月11日
索引号 532601-20241210-214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政办发〔2024〕92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25年元旦、春节、自治州纪念日、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三月三”“闹兜阳”民族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三、自治州纪念日:4月1日(周二)至2日(周三)放假,共2天。

四、“三月三”民族节、清明节:“三月三”民族节,4月3日(周四)放假;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4天。

五、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六、端午节、“闹兜阳”民族节: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闹兜阳”民族节,6月3日(周二)至5日(周四)放假,共6天。

七、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