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市政办发〔2020〕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文山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20〕82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全市各族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改善全市城乡人居环境,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市情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集中开展为期1年半的“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市域范围内的所有城乡裸露垃圾和城镇旱厕,全面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不断配套完善公共洗手设施,推进公共场所形成常态化清洁消毒,彻底改变全市所有农贸市场(集市)“脏、乱、差”现状,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引领健康文明新风尚,推动爱卫工作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社会健康管理转变,确保2021年顺利创建全国卫生城市,至少2个以上乡镇顺利创建全国卫生乡镇,切实为“十四五”期间不断推进“5+2+3”城市革命落实奠定坚实的卫生健康基础。
(二)具体目标
1.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等无裸露垃圾。
2.城镇消除旱厕,城市新(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141个村(居)委会所在地至少有1座以上无害化公共卫生厕所。
3.公众场所洗手设施数量足够、配套到位、管理规范。
4.餐饮服务场所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确保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
5.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商场、电影院、学校等卫生管理全达标。
6.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达到整洁有序。
7.推广健康文山文明新风尚,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
8.2021年顺利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并实现至少2个以上乡镇顺利创建全国卫生乡镇。
二、专项行动
(一)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常态化抓好城乡和交通沿线保洁,消除城乡建成区所有道路路边、背街小巷、城中村、“脏乱差”突出小区、广场公园、河道湖面、城郊结合部、乡镇政府所在地、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裸露垃圾,全面清除公路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继续加强道路养护管理,定期清理道路沿线裸露垃圾。持续落实“弄干净、摆整齐、搞绿化、建文明”的要求,推进村庄清洁行动,脱贫攻坚挂包人员转换为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挂包联系,聚焦各乡(镇)公共区域、农户庭院、水塘沟渠等地的卫生死角中,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建立健全自然村保洁长效机制,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沟渠水塘等无裸露垃圾,确保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清运、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市城乡综合执法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州生态环境文山分局,市河长办配合,各乡镇(街道)负责〕
(二)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各街道要全面消除旱厕,市区学校、公园绿地广场、医院、影院、客运站、加油站、农贸市场、超市、饭店、宾馆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的新(改)建公共厕所必须全部达到二类标准,管理必须达到“三无三有”标准(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厕所改造,力争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50%以上,每个行政村必须至少建有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并以“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为标准长期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合,各乡镇(街道)负责〕
(三)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的原则,重点对学校、旅游景区、公园绿地广场、影院、商场、农贸市场、餐厅、医疗机构、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乡(镇)及村委会等公共场所要建设、改造、升级洗手设施,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道路运输局配合;各乡镇(街道)负责〕
(四)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企业)主体责任,以一日一清洁为标准,抓实厨余垃圾分类及时处理,不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全面落实“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停业”的要求,实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确保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信商务局、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街道)负责〕
(五)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以“环境卫生制度化、清洁消毒标准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为重点,通过“整治一批、规范一批、达标一批”专项活动,聚焦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三星级以上宾馆、超市、影院、学校、医院、便民服务大厅、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村委会(社区)等场所进行常态化清洁消毒,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卫生管理全达标,切实打造卫生安全、公众放心的公共场所,严防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市卫生健康局牵头,教育体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配合;各乡镇(街道)负责〕
(六)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以“优环境、防疫情、保健康、促规范、提品质”为主题,按照“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方针,狠抓环境卫生、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野生动物及活禽交易监管、周边环境、提升改造等6项重点工作,重点推进活禽集中交易或屠宰项目进度,全面消除所有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乡、村各类集市要严格按照城镇农贸市场管理标准,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做好卫生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达标、群众放心。〔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城乡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商务局、卫生健康局、林草局配合;各乡镇(街道)负责〕
(七)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在积极落实省、州明确的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众参与”要求的基础上,8月下旬起,市直各单位要形成每周一次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大扫除机制,集中清扫单位办公区域、大院、厕所等场所,每周至少参与一次挂钩社区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市电视台、报纸、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要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倡导宣传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大力普及健康知识,组建志愿者队伍,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中来,大幅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水平,形成人人参与文明健康行动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合;各乡镇(街道)负责〕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上旬)。召开全市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会议,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各乡镇(街道)、各牵头部门要按照会议和行动方案要求,根据目标明确、时间明确、措施明确要求及精细化、具体化、易操作、便督查的原则,认真调查研究职责范围内依旧存在的工作短板,针对性分解指标任务,制定具体细化实用的工作方案。
(二)迅速突击阶段(2020年8月底前)。集中力量迅速攻克环东路沿线、城区所有农贸市场、城中村、“脏、乱、差”突出小区、出入城口(段)、所有厕所、城郊结合部、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要公路沿线、盘龙河河道。其中:8月中旬前完成视线所及范围内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理;8月15日前打造“环东路”示范道路,8月20日前完成条件成熟的拆违工作;8月底前清理所有卫生死角并处理完毕。
(三)持续整治阶段(2020年9月—12月)。以“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重点指导、分级管理”为原则,每月至少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2010〕6号)等规定指标,结合城区和各乡镇(街道)工作实际,分析发现问题,研究制定次月针对性整治措施,并分解安排到人抓好具体任务落实。市推进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针对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统筹推进各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为2021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打下基础、创造条件。
(四)巩固创卫阶段(2021年1月—12月)。全面总结集中整治阶段的经验和不足,持续性、长期性认真开展卫生治理。认真梳理核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及卫生乡镇指标,选定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乡镇,在不断补齐缺项、漏项的前提下,按程序向州创卫办、省爱卫办提交创卫申请和申报资料,并不断抓好整改巩固,直至通过国家评审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文山市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督战以及7个专项行动组统筹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参照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分解细化本单位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推进落实。各乡镇(街道)要积极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卫生健康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作为7个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分别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推进,并督促落实,涉及配合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主动配合认真履职。
(二)接受各级监督。领导小组督战组每天不定时开展明察暗访,针对发现问题现场交接,并形成问题整改台账限时督办。市融媒体中心要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办专栏和专题节目,发现“脏、乱、差”现象或专项行动不力的行为,一律进行曝光。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针对督战组、省、州、市曝光情况梳理形成计分制“红黑榜”,连续被纳入3次以上黑榜将按相关要求启动问责机制,严肃倒查追责。
(三)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梳理城市、农村管理过程中机制不顺、体制不畅的问题,创新思路和方法,在城市革命中探索和建立一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落实行业、属地、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的城市管理责任,理清城乡统一保洁、统一执法、“两污”治理、村民自治等管理机制,深化社会志愿者、监督员、媒体曝光台等市民参与方式,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部门参与形式,真正形成“政府主导、行业牵头、属地落实、全民参与”的大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格局。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牵头部门、乡镇(街道)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专项行动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能落实落地。市级将根据客观工作业绩、曝光情况,对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具有全市示范引领作用的乡镇(街道)、主责部门给予一次性工作奖励。
(五)加强宣传引导。认真组织各类媒体、平台运用科普知识、宣传册、倡议书等多种宣传方式,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科普宣传,并适时展示对比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的爱国卫生运动氛围。
附件:1.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2.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
3.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
4.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
5.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
6.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
7.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
8.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
附件1
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行动 |
序号 |
目标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 |
1 |
全面消除城乡建成区道路、背街小巷、城中村、“脏、乱、差”突出小区、广场公园、城郊结合部、乡(镇)政府所在地、旅游景区以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等重点区域裸露垃圾。 |
市城乡综合执法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州生态环境文山分局,各乡镇(街道) |
2 |
消除全市所有河道湖面垃圾。 |
市河长办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3 |
全面清除公路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
市交通运输局 |
文山公路管理分局、各乡镇(街道) |
4 |
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沟渠水塘等无裸露垃圾。 |
各乡镇(街道) |
二、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 |
5 |
消除学校旱厕,新(改)建必须达到二类标准,管理达到“三无三有”标准。 |
市教育体育局 |
各乡镇(街道) |
6 |
市区所有医院新(改)建公共厕所必须全部达到二类标准,管理必须达到“三无三有”标准。 |
市卫生健康局 |
各乡镇(街道) |
二、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 |
7 |
公园绿地广场等所有城区公厕必须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管理必须达到“三无三有”标准。 |
市城乡综合执法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 |
8 |
市区所有影院新(改)建公共厕所必须全部达到二类标准,管理必须达到“三无三有”标准。 |
市文化旅游局 |
各街道 |
9 |
市区所有客运站、加油站新(改)建公共厕所必须全部达到二类标准,管理必须达到“三无三有”标准。 |
市道路运输管局 |
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
10 |
市区所有农贸市场、饭店、宾馆、超市新(改)建公共厕所必须全部达到二类标准,管理必须达到“三无三有”标准。 |
市市场监管局 |
各街道 |
11 |
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厕所改造,力争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50%以上,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有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厕,管理必须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 |
市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街道) |
三、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 |
12 |
学校公共区域要配置或提升洗手设施。 |
市教育体育局 |
各乡镇(街道) |
13 |
旅游景区、公园绿地广场公厕等区域要配置或提升洗手设施。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文化旅游局、各街道 |
14 |
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洗手设施全配套。 |
市文化旅游局 |
各街道 |
15 |
商场、农贸市场、饭店等区域要配置或提升洗手设施,具备条件的超市、饭店等按需增设洗手液。 |
市市场监管局 |
各街道 |
16 |
医疗机构公共区域要配置或提升洗手设施。 |
市卫生健康局 |
各乡镇(街道) |
17 |
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沿线加油站和城镇建成区加油站要配置或提升洗手设施。 |
市道路运输管局 |
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
18 |
乡(镇)驻地及村委会公厕要配置洗手设施。 |
各乡镇(街道) |
四、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 |
19 |
餐馆周边环境整洁。 |
市城乡综合执法局 |
市工信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
20 |
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配送过程规范、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工信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 |
五、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 |
21 |
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三星级以上宾馆、超市、影院、学校、便民服务大厅、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委会(社区)等所有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卫生管理全面达标。 |
市卫生健康局 |
市教育体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
六、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 |
22 |
彻底改变城区所有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各街道。 |
23 |
重点推进活禽集中交易或屠宰项目进度,规范管理活禽交易。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 |
24 |
乡、村各类集市要做好卫生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 |
各乡(镇) |
七、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 |
25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 |
市卫生健康局 |
市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
26 |
开展文山健康文明新风尚推进活动。 |
市委宣传部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八、全市卫生城镇创建 |
27 |
2021年顺利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并实现至少2个以上乡镇顺利创建全国卫生乡镇。 |
市卫生健康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附件2
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
——文山市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一
一、行动目标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要求,消除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裸露垃圾;扎实推进村庄清洁制度化、常态化,实现长效保洁机制、保洁员全覆盖,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垃圾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完成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和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全力打造美丽文山。
二、重点任务
(一)整治城市建成区裸露垃圾。以道路路面、背街小巷、广场公园、公共厕所、建筑工地、河道湖面、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景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大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消除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裸露生活垃圾,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建筑垃圾规范清运处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文山市主城区达到70%以上。(市城乡综合执法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务局、各街道配合)
(二)整治乡镇建成区裸露垃圾。以道路路面、背街小巷、广场公园、公共厕所、建筑工地、河道湖面、旅游景点景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大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消除乡镇建成区范围内裸露生活垃圾,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建筑垃圾规范清运处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逐步实现乡镇道路机械化清扫。(各乡镇负责)
(三)消除交通沿线裸露垃圾。抓好公路保洁工作,做到路面无生活垃圾、无浮石浮沙、无灰尘堆积,公路护栏定期清洗;全面清除公路沿线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乱堆乱放的污染物;及时清理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裸露垃圾。加强道路养护管理,及时清理重点道路内影响安全、环境的漂浮物、各类垃圾、堆积物。(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文山公路管理分局,各乡镇(街道)配合)
(四)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围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塘沟渠、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门前四包”责任制,按照自然村规模配备保洁员,实现所有自然村保洁员全覆盖。组织农户清扫,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水塘沟渠等无裸露垃圾,保证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清运,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根据村庄实际,建设能满足垃圾投放需要的收集清运设施。(各乡镇(街道)负责)
(五)加快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遵照《云南省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引(试行)》,按照“一处一策”的原则,全面完成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加强各项管护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管护责任,杜绝垃圾复堆、偷倒等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生态环境文山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配合;各乡镇(街道)落实)
(六)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结合实际需求建设垃圾转运站,有条件的应建设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普及密闭运输车辆,做到密闭、卫生。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定时清运收集的生活垃圾。城市建成区、距离城市较近的乡镇、村庄,采取城乡一体化模式,将收集的生活垃圾纳入城镇终端处理设施,实现无害化治理;距离较远的,因地制宜就近治理,并遵照有关规范技术要求对终端治理设施加强管理。(市城乡综合执法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文山分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各乡镇(街道)落实)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市城乡综合执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具体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部门、保障措施,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根据具体实施细则全面启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12月)。依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全面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基本消除城乡建设区、交通沿线裸露垃圾,建立自然村保洁长效机制,村庄保洁员实现全覆盖,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各乡镇(街道)、村庄达到《云南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意见》明确的一、二、三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求。各牵头部门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加大督促检查指导,总结能复制、易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督促工作滞后乡镇(街道)加大工作力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查缺补漏,巩固专项行动治理成果。
附表: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任务清单
附表
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目标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消除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裸露生活垃圾,城区主次干道环境卫生达标,市政公厕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建成区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规范建筑垃圾清运处理,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 |
市城乡综合执法局 市城乡综合执法局 |
洁城公司、各街道 |
2 |
城区建筑工地、棚户区拆迁区域规范管理,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东西山公园等地环境卫生治理;开展城区非市政公厕环境卫生治理和规范管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 |
3 |
城区河道湖面的环境卫生治理,河道湖面干净整洁。 |
市河长办、市水务局、各街道、市级各河段责任单位 |
4 |
旅游景点景区的环境卫生治理。 |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街道 |
5 |
具体落实裸露垃圾消除工作,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无乱贴涂、乱摆乱放、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推进“门前四包责任”落实;督促责任单位确保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垃圾杂物。监督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 |
各街道 各街道 |
6 |
对乡镇建成区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督促乡镇公厕的规范化管理,监督乡镇建成区范围内裸露生活垃圾消除工作。 |
各乡镇具体负责 |
7 |
乡镇河道湖面的环境卫生治理,河道湖面干净整洁。 |
8 |
旅游景点景区的环境卫生治理。 |
9 |
具体落实裸露垃圾消除工作,乡镇主次干道和街巷无乱张乱涂、乱摆乱放、乱扔乱吐现象,无卫生死角;督促责任单位确保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监督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乡镇政府所在地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乡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60%以上;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
10 |
抓好公路沿线保洁工作,做到路面无生活垃圾、无浮石浮沙、无灰尘堆积,公路护栏定期清洗;全面清除公路沿线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乱堆乱放的污染物;及时清理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裸露垃圾。加强道路养护管理,及时清理重点道路内影响安全、环境的漂浮物、各类垃圾、堆积物。 |
市交通运输局 |
文山公路管理分局、各乡镇(街道) |
11 |
围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塘沟渠、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门前四包”责任制,按照自然村规模配备保洁员,实现所有自然村保洁员全覆盖。组织农户清扫,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水塘沟渠等无裸露垃圾,保证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清运,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根据村庄实际,建设能满足垃圾投放需要的收集清运设施。 |
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 |
12 |
照《云南省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引(试行)》,按照“一处一策”的原则,全面完成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加强各项管护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管护责任,杜绝垃圾复堆、偷倒等行为。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州生态环境文山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配合;各乡镇(街道) |
13 |
加快推进乡镇垃圾转运站建设,结合实际需求建设垃圾转运站,有条件的应建设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普及密闭运输车辆,做到密闭、卫生。结合乡镇实际,因地制宜开展乡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
市城乡综合执法局 市城乡综合执法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
14 |
城区生活垃圾治理,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完成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将收集的生活垃圾纳入城镇终端处理设施,实现无害化治理。 |
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
15 |
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 |
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
16 |
负责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把关,对垃圾处理终端设施是否符合环保要求进行审查,对城乡垃圾处理进行监督。 |
州生态环境文山分局、各乡镇(街道) |
17 |
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加强收集设施周边卫生管理,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现象,定时清运收集的生活垃圾。制订措施,将村庄生活垃圾集中到各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因地制宜采用符合有关规范技术要求的终端治理设施进行处理。 |
各乡镇(街道) |
附件3
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
——文山市推动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二
一、行动目标
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开展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学校厕所建设达标、公共厕所管理达标、农村公厕提质达标。巩固提升城镇建成区旱厕消除成果,确保全市城镇消除旱厕,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公共厕所干净、卫生,达到“三无三有”(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标准或“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标准,切实提升公共厕所品质形象。
二、重点任务
(一)学校厕所建设达标。全面消除学校旱厕,大力推进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改造提升105所学校101座旱厕。完善洗手设施,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落实厕所保洁、消毒、运行维护措施,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
(二)公共厕所管理达标。确保全市城镇消除旱厕,所有城市公共厕所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巩固提升城镇建成区旱厕消除成果,新(改)建15座城市公厕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1座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全面落实厕所粪便、尾水无害化消毒处理,完善洗手设施,加强景区景点、博物馆、旅游交通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城镇建成区内加油站点、商场、超市和城市公共厕所运营维护管理,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加强国(省)道公路沿线服务区、客运站、公路普通站点、农贸市场和乡镇镇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
(三)农村公厕提质达标。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民族风俗等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公厕建设改造,选择适宜的技术和改厕模式,探索多种形式的厕所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模式,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31座以上,确保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全覆盖。将农村公厕保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纳入村规民约,干净、卫生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各责任单位按照《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分别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重点、细化任务,全面动员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12月)。各地遵循“统一标准、统筹推进、分类施策、重在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加快建设进度,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达标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1—6月,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和转化达标行动成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完善制度机制,实现精细化管理;7—12月,各牵头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对负责的建设任务完成、管理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形成总结报告。
附表: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任务清单
附表
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目标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消除学校旱厕,完成101座旱厕改造任务,加快提升改造全市公立、私立学校、学院的公厕,建立完备的长效管理监督机制,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 |
市住建局 |
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落实,各乡镇(街道)配合 |
2 |
全市城镇消除旱厕,新(改)建15座城市公厕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1座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确保市政管理公厕建立完备的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公厕运行维护管理,达到“三无三有”标准。 |
市住建局 |
市城乡综合执法局负责落实,各乡镇(街道)配合 |
3 |
各农贸市场、饭店、宾馆、超市等场所公厕严格按照“三无三有”标准或“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贯彻落实,取消公厕收费制度,坚决消除旱厕,坚决防止农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等场所公厕收费问题的反弹。 |
市住建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各乡镇(街道)配合 |
4 |
旅游景区、博物馆、旅游交通沿线等文化旅游场所严格按照“三无三有”标准。 |
市住建局 |
市文化旅游局负责落实,各乡镇(街道)配合 |
5 |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新(改)建公共厕所必须全部达到二类标准,管理必须达到“三无三有”标准。 |
市住建局 |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具体落实 |
6 |
市区加油站、国(省)道公路沿线服务区、客运站等场所公厕严格按照“三无三有”标准或“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贯彻落实。 |
市住建局 |
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局负责落实,各乡镇(街道)配合 |
7 |
公园广场、社区及各乡镇镇区等场所公厕严格按照“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贯彻落实。 |
市住建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落实,各乡镇(街道)配合 |
8 |
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31座以上,确保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全覆盖,户厕普及率达到50%以上,公厕干净、卫生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贯彻落实。 |
市住建局 |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各乡镇(街道)配合 |
9 |
市区所有医院(包含私立医院、诊所)新(改)建公共厕所必须全部达到二类标准,管理必须达到“三无三有”标准或“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 |
市住建局 |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各乡镇(街道)配合 |
附件4
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
——文山市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三
一、行动目标
根据“因地制宜、方便实用”为原则,按照《云南省公共洗手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要求针对学校、公共厕所、医疗机构、公园广场、客运站、旅游景区、超市、农贸市场、饭店等公厕或公共场所在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经久耐用的前提下进行洗手设施全配套,确保让勤洗手、讲卫生成为文山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二、重点任务
(一)学校洗手设施全配套。按照《云南省公共洗手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要求,对全市义教、非义教阶段所有公立、私立学校(学院)的洗手设施配套情况开展摸底调查,积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涉及公立的组织做好建设、改造、升级,涉及民营的要督促业主抓好建设、改造、升级。(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负责)
(二)旅游景区、公园广场、城区公厕洗手设施全配套。按照《云南省公共洗手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要求,对全市旅游景区(西华公园、文笔塔)、在城市公园、广场绿地以及所有城区公厕的洗手设施配套情况开展摸底调查,积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好建设、改造、升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街道负责)
(三)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洗手设施全配套。以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经久耐用为原则,以保障水龙头、洗手池、洗手液等基本功能为标准,对全市网吧、KTV等娱乐公共场所区洗手设施配套情况开展摸底调查,针对设备破损、老化等不具备使用功能的要督促业主抓好修缮、完善配套。(市文化旅游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负责)
(四)医疗机构洗手设施全配套。对全市公立、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云南省公共洗手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要求,以按照“布局合理、数量足够、方便患者”原则,对洗手设施情况开展摸底调查,积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建设、改造、升级。(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负责)
(五)商场、集贸市场、饭店洗手设施全配套。按照《云南省公共洗手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要求,对全市所有具备条件的商场、集贸市场、饭店等公共场所的洗手设施配套情况开展摸底调查,积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督促业主抓好建设、改造、升级。(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负责)
(六)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洗手设施全配套。按照《云南省公共洗手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要求,对全市所有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洗手等公共场所的洗手设施配套情况开展摸底调查,积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督促业主抓好建设、改造、升级。(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各乡镇(街道)负责)
(七)乡(镇)政府驻地及村委会公厕洗手设施全配套。根据《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要求,以保障水龙头、洗手池等基本功能为标准,对全市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及村委会公厕洗手设施配套情况进行调查,积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好建设、改造、升级。(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各乡镇(街道)负责)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各牵头单位要摸清各责任区域公共场所洗手设施底数,针对具体情况,分类制定新建、改造、升级工作计划,明确重点,细化任务,部署安排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12月)。严格按照本方案和各自的工作计划,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一场所一策”,对目前未配置、数量不足、不达标的场所建设、改造、升级一批洗手设施,确保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共场所洗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机制,探索在公共场所配置洗手设施长效机制。
附表: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任务清单
附表
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目标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学校洗手设施全配套。 |
市教育体育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
2 |
旅游景区、公园广场、城区公厕洗手设施全配套。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文化旅游局、各街道 |
3 |
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洗手设施全配套。 |
市文化旅游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
4 |
医疗机构洗手设施全配套。 |
市卫生健康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
5 |
商场、集贸市场、饭店洗手设施全配套。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
6 |
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洗手设施全配套。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
7 |
乡(镇)政府驻地及村委会公厕洗手设施全配套。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
附件5
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
——文山市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四
一、行动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全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主体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餐馆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的要求逐一逐项对照整改提升,以“整改问题不过夜”为基本前提,以“不整改就停业”为督办要求,持续改善全市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周边环境整洁。1.全面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门前垃圾必须及时清扫,日常营业环境下,保持店面周边无杂物、无垃圾、无积水、无污物。2..设置专门餐厨垃圾投放容器,不得将潲水和垃圾倾倒在街道两旁,及时清理垃圾桶,不留异物、不产生异味,不对周边卫生和空气造成污染。(市城乡综合执法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信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负责)
(二)就餐场所干净。1.就餐区美化。就餐区布置优雅美观,色调和谐,给消费者创造舒适、清洁、愉快的环境。2.就餐区日常清洁。指定专门卫生人员负责就餐区日常清洁,保持桌面、座椅、墙面、地面清洁,门窗洁净明亮,每日收档后对就餐场所、菜单簿、保洁设施、人员通道扶手、电梯间等消费者频繁使用和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清洗消毒。定期清洁就餐场所的空调、排风扇、地毯等设施或物品。营业期间保持空气流通。鼓励主动提供公筷、公勺,并从材质、形状、规格、标识等方面予以区分。3.卫生间和洗手设施。卫生间不宜直对就餐区,不得设置在食品处理区内,卫生间出入口不应直对食品处理区,卫生间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应设置冲水式便池,配备便刷,做到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香薰,应在卫生间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洗手池应不透水、易清洁,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感应式等非手触动式开关,并配备洗手液(皂)、消毒液、擦手纸、干手器等。(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各镇乡(街道)配合)
(三)后厨合规达标。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明厨亮灶”要求,严格规范后厨卫生管理,严格规范后厨卫生管理。1.依法建立后厨、设施设备、工用具清洁制度。每天对后厨进行全面清洗,保持后厨清洁卫生,定期定时对后厨设施设备进行消毒。2.及时清理餐厨废弃物、污物、垃圾等,保持后厨地面整洁、排水沟通畅,不留异物、不产生异味。加强排油烟、排气、通风等设施设备的清理、维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满足卫生要求,保持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3.加强防蝇、防鼠、防病虫害管理,定期开展灭蝇、除鼠、杀虫;加强门、窗、下水道、排风口等对外通道管理,增加防护网,防止有害生物侵入;做到无蜘蛛网、无积尘、无虫害、无鼠迹,确保食物、设施设备不受污染。(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各镇乡(街道)配合)
(四)仓储整齐安全。1.全面清理杂物和废旧物品,保证食品和物品分类分架,防止混放造成误食误用;对各类设施、设备实施标识管理,标识清晰;确保食品和物品存放整洁,消除虫害孳生和藏匿地。2.加工、存放、盛装植物类、动物类、水产品类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分区存放,防止混放造成交叉污染。对冷藏冷冻食品进行定期清理,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分开贮存,避免不同类食品积压、混放。冷藏冷冻食品应有包装或密闭容器盛装,并保留或标明食品标识,避免裸露存放。自行开展食品原料自查,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禁止生产经营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记录处置结果。禁止采购经营野生动物,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各镇乡(街道)配合)
(五)餐饮用具洁净。1.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配备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人员培训,做到有人员、有制度、有设施、会操作。2.确保餐饮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饮用具清洗消毒不留残渣、不积水、不油滑,达到“光、洁、涩、干”效果。一次性餐具不得重复使用。3.加强消毒后的保洁管理,消毒后的餐饮具入柜、密闭、不外露,防止消毒后的餐饮具被重新污染。供餐时即时提供餐饮具,不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4.加强对集中消毒的餐饮具采购、验收管理,索取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合法资质证照,索取每批次餐饮具的消毒合格证明文件,检查餐饮具包装和外观,凡有食物残渣、污渍或包装破损的,不得采购、使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各镇乡(街道)配合)
(六)从业人员健康。1.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参加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通过岗位知识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严格实施晨检制度,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凡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并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上岗。2.从业人员进入厨房时,必须更衣、换鞋、洗手。严禁进入厨房的从业人员上岗时佩戴饰物、涂手指甲;厨房区域内严禁吸烟;从业人员在从事任何可能污染双手的活动后必须洗手。(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各镇乡(街道)配合)
(七)配送过程规范。1.配送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专用工具分捡、传递,专用工具定位放置,防止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配送。应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和车辆配送食品,容器的内部结构应便于清洁。2.配送前,应清洁运输车辆的车厢和配送容器,盛放成品的容器应经过消毒。配送过程中,食品与非食品、不同类别的食品应使用容器或独立包装等分隔,盛放容器和包装应严密,防止食品受到污染。食品的温度和配送时间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3.餐饮外卖食物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每天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食品配送人员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配送过程全程佩戴口罩。(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工信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各镇乡(街道)配合)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市直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按照方案,迅速制定落实措施,全面启动专项行动,抓好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月—12月)。市直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要按照统一目标要求,突出重点,分工负责,协同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开展一周一查执法检查,做好清理整顿和宣传教育,确保各领域、各环节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12月)。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巩固集中整治效果,形成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长效机制。
附表: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任务清单
附表
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目标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周边环境整洁。 |
市城乡综合执法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信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
2 |
就餐场所干净。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工信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各镇乡(街道) |
3 |
后厨合规达标。 |
4 |
仓储整齐安全。 |
5 |
餐饮用具洁净。 |
市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 |
6 |
从业人员健康。 |
7 |
配送过程规范。 |
市教育体育局、工信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各镇乡(街道) |
附件6
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
——文山市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五
一、行动目标
在全市公共场所开展以“环境卫生制度化、清洁消毒标准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为主题的清洁消毒行动,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商场(超市)、电影院、医院、学校等场所卫生管理全达标。
二、消毒范围
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园、广场、公共交通工具、住宿场所、商场(超市)、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学校(含托幼机构)、医院(含民营医疗机构)、三星级以上宾馆、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理发店、美容店、游泳池、足浴场所、殡仪馆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环境清洁卫生。采取湿式清扫或其他合适的清扫方式,每日一清扫,确保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积尘、积水、污物,墙壁和天花板无蛛网、霉斑、脱落等情形。按要求做好“门前四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环境)。
(二)有效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尽量使用自然通风,确保空气清新,无霉味、烟味和其他异味。每周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滤网进行一次清洗消毒。
(三)物体表面消毒。对公众高频接触的酒店门把手、电影院放映厅、电梯按钮、存储柜、购物车筐、扶梯扶手、座椅、3D眼镜(影院租赁)、公共洗手间、公共垃圾桶等物体表面,按照《公共场所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每日进行2-3次清洁消毒。
(四)用品用具消毒。可重复使用的杯具、茶具等公共用品用具应每客用后清洗消毒;床单、枕套、被套、毛巾、浴巾、浴衣等布草类物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游泳池水、沐浴池水做到循环过滤,持续性消毒,消毒剂余量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五)公共交通工具清洁消毒。每日对客运站、候车厅的栏杆、门把手、电梯按键、座椅表面、扶手等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进行清洁消毒。每日开展公共交通工具预防性消毒,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每天至少应对车厢进行1次预防性消毒,客车(班车)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对车厢进行预防性消毒。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每周洗涤、消毒。
(六)学校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对食堂、教室、宿舍、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图书室、体育活动场所、浴室、卫生保健科(卫生室)和厕所等重点区域每天清洗消毒。学校应建立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课追踪制度、通风消毒等制度。
(七)医疗机构环境卫生消毒。完善落实消毒隔离制度,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定专门部门及人员负责,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落实重点科室感染管理,做好医务人员及患者个人防护,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严防医院感染的发生。
(八)终末消毒处理。当出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在州、市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九)从业人员健康。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落实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凡有发热、咳嗽、腹泻等传染病疑似症状时应暂时离岗及时就医,待完全康复后方可上班。工作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十)扫码进入场所。传染病疫情期间,所有进入公共场所人员需检测体温、扫健康码、佩戴口罩,若发现红码、黄码严禁入内。
(十一)重点达标场所。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公园、广场)、三星级以上宾馆、商场、电影院、学校等场所卫生管理全达标。达标场所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2019)及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住宿场所、医疗机构的清洁消毒及达标;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客运站、客运交通工具的清洁消毒及达标;市工信商务局牵头负责商场、超市清洁消毒及达标;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电影院清洁消毒及达标;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文化娱乐场所、三星级以上宾馆的清洁消毒及达标;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学校、体育场所的清洁消毒及达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局按照职责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
四、常用消毒方法
(一)物体表面消毒方法。使用浓度为100mg-25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15-30分钟;使用浓度为50mg/L-100mg/L二氧化氯消毒剂作用10分钟-15分钟;使用浓度为0.1%-0.2%过氧乙酸或3%过氧化氢,喷洒或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然后用清水冲洗去除残留消毒剂;使用医用酒精擦拭物体表面2遍,作用3分钟。
(二)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方法。采用煮沸消毒15至30分钟,或含氯消毒剂100mg/L-250mg/L,15-30分钟浸泡。
(三)游泳池、沐浴池水消毒方法。使用含氯消毒剂的游泳池水,余氯保持在0.3mg/L-0.5mg/L,沐浴池水余氯保持在0.2mg/L-0.8mg/L。
(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消毒方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滤网使用浓度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或浸泡15-30分钟。
(五)室内空气消毒。0.2%过氧乙酸或3%过氧化氢,用气溶胶喷雾方法,用量按10mL/m³-20mL/m³计算,消毒作用60分钟后通风换气。
五、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7月)。各乡镇(街道)、市级各牵头负责部门制定辖区具体行动计划,部署安排专项行动,明确职责,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市卫生健康局和有关部门按照本行动方案作出统一部署安排。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12月)。市卫生健康局及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本方案及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确保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和开展卫生质量抽检,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示查处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公共场所开展“回头看”,仍存在问题的进行再次卫生质量抽检,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示查处结果,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商场(超市)、电影院、学校等场所卫生管理全达标,通过“非常文山”、“视听文山”等向社会公告、推介,引导公众和公共场所经营者不断增强公共场所卫生意识,全面提升文明卫生水平。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建立公共场所长效监管机制,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坚持定期通报机制、完善公示制度。根据《云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市《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卫生监督要求》等系列文件,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建立健全和执行卫生管理制度。提升监管能力,落实综合监管制度,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开展执法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水平。
附表:1.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任务清单
2.常用消毒剂溶液配制速查表
附表1
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目标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 |
市卫生健康局 |
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局、市工信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
2 |
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园及广场、住宿场所、商场(超市)、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学校、医院、三星级以上宾馆、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理发店、美容店、游泳池、足浴场所、殡仪馆等场所卫生管理全达标。 |
附表2
常用消毒剂溶液配制速查表
消毒剂有效含量 |
配制浓度 |
100mg/L |
250mg/L |
500mg/L |
1000mg/L |
加水 |
加消毒剂量 ■B. |
加水 |
加消毒剂量 ■B. |
加水 ■B. |
加消毒剂量 ■B. |
加水 ■B. |
加消毒剂量 ■B. |
次氯酸钠(5%) |
10kg |
20ml |
10kg |
50ml |
10kg |
100ml |
10kg |
200ml |
84毒液(5%) |
10kg |
20ml |
10kg |
50ml |
10kg |
100ml |
10kg |
200ml |
消毒灵(30%) |
6kg |
2g |
6kg |
5g |
6kg |
10g |
6kg |
20g |
漂白粉(25%) |
5 kg |
2g |
5kg |
5g |
5kg |
10g |
5kg |
20g |
消毒泡腾片(400mg/片) |
10kg |
2.5片 |
10kg |
6.25片 |
10kg |
12.5片 |
10kg |
25片 |
优氯净(60%) |
12kg |
2g |
12kg |
5g |
12kg |
10g |
12kg |
20g |
二氧化氯片(40mg/片) |
10kg |
25片 |
10kg |
62.5片 |
10kg |
125片 |
10kg |
250片 |
附件7
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
—文山市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六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整治全市所有农贸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五乱”状况,落实农贸市场有完善的硬件设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卫生整洁的场地、有安全放心的商品、有井然有序的周边环境“五有”要求,实现农贸市场净化、美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五化”目标。彻底解决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市场环境卫生提升长效机制,着力打造整洁、安全、放心,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的现代化农贸市场。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
三、工作任务
(一)着力整治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加强对农贸市场开办方的监督管理,督促开办方按照市场环境卫生标准,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配齐配全专职保洁人员和卫生监督员。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大清洁”的清洁消毒措施,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通道、客货梯、运输车辆、肉类、活禽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消杀。定期组织各类店铺、摊位开展“搬家式”大扫除,门店经营户要落实“门前四包”制度,确保摊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污渍。垃圾及废弃物袋装化(桶装化)定时收集清运,确保垃圾无外溢、无蚊蝇。市场公厕内外无乱堆放、无污迹、无异味,正常使用,有洗用水。市场鼠、蚊、蝇、蟑螂(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
(二)着力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压实农贸市场开办方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常态化防控措施,研究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规范市场人员佩戴口罩、扫码进出场、健康监测、商品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清洁消毒等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加强健康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广播、海报、健康提示、液晶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与措施,强化市场经营人员教育,提升市场交易参与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定期组织开展市场环境风险监测,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如市场所在辖区疫情风险等级上升为中、高风险,市场开办方要坚决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疫情通过冰鲜肉类、活禽、水产等商品传播。(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
(三)着力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按照“四个最严”和食品安全大检查要求,对市场内的食品(含餐饮)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贸市场内食品安全。督促统一上墙悬挂有关证照,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督促市场开办方、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严格查验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经营户的采购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有关台账记录,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产品。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市销售。强化食品安全检测,配备专门食品检测室和专职检测人员,按天公示农残检测结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
(四)着力强化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监管。杜绝野生动物非法经营行为,全面禁止国家及地方列入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和除《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之外的陆生野生动物交易,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防止野生动物回流餐桌。在市人民政府未出台新的活禽交易屠宰管理规定之前,各乡镇(街道)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活禽交易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活禽交易。倡导和鼓励集中屠宰、检疫合格的白条禽上市交易。着力推动活禽交易市场完善经营设施条件,严格落实清洗消毒、大扫除、休市等制度。工信商务、农业农村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一批家禽集中屠宰企业,指导加快已确定入驻企业的前期工作进度,积极推进家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生产消费模式。鼓励现有的屠宰厂充分挖潜拓能,增加生产线,满足周边地区活禽集中屠宰需求。支持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冰鲜、冷鲜禽产品专卖区,确保禽肉产品安全新鲜和稳定生产。积极开展禽类及禽类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宣传,引导公众形成健康的禽类消费习惯。(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林草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
(五)着力清理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按照“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方针,对规划定点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实施提升工程,解决划行归市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环卫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实现周边市容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对非规划定点的农贸市场周边实施集中整治,清除“脏、乱、差”现象,并推动规划建设、升级改造。对未经批准的马路菜场,合理疏导,应该取缔的依法予以取缔。坚决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市工信商务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
(六)着力提升农贸市场标准化水平。实施标准化农贸市场示范工程,全力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鼓励支持市场主办方参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对市场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和提升;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农贸市场。力争文山城区标准化农贸市场比重明显提高,乡镇、村级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购物环境、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市工信商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全面摸清辖区农贸市场底数和情况,制定具体整治工作计划,明确重点,细化任务,部署安排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月—12月)。严格按照本方案和工作计划,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一市场一方案”、“一市场一班子成员挂钩(乡镇、街道+市场监管局)”,制定每个市场的推进计划、措施和进度,做到清查一个,整治一个,规范一个,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12月)。巩固和转化专项整治成果,总结经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日常监管机制,形成规范、有序、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
附表: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工作任务清单
附表
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目标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日常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公厕、垃圾房等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实施统一管理。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 |
2 |
卫生管理人员齐全:配齐配全专职保洁人员和卫生监督员,职责明确。 |
3 |
卫生管理措施落实: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大清洁”的清洁消毒措施,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通道、客货梯、运输车辆、肉类、活禽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消杀。 |
卫生管理措施落实:定期组织各类店铺、摊位开展大扫除,门店经营户要落实门前四包制度,确保摊档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
卫生管理措施落实:垃圾及废弃物袋装化(桶装化),定时收集清运。 |
卫生管理措施落实:市场公厕内外无乱堆放、无污迹、无异味,正常使用,有洗用水。 |
卫生管理措施落实:市场鼠、蚊、蝇、蟑螂(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
4 |
压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常态化防控措施,认真做好市场人员健康监测、商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清洁消毒等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扫码进出场、规范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健康宣传引导,通过广播、海报、健康提示、液晶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与措施,提升市场交易参与者的自我防护意识。主动配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定期组织对市场开展环境风险检测,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市场所在辖区疫情风险等级上升为中、高风险时,市场开办方要坚决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防止疫情通过冰鲜肉类、活禽、水产等商品传播,最大程度减少新冠病毒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 |
5 |
加强对市场开办者的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 |
6 |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按照“四个最严”和食品安全大检查要求,对市场内的食品(含餐饮)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贸市场内食品安全。 |
7 |
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市场经营户要做到证照齐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备案)许可证,健康证),门店内统一上墙悬挂。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者要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对采购经营的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必须要有采购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相关台账记录,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产品。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市销售,市场内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熟食摊卫生整洁,“三防”(防鼠、防蝇、防尘)设施齐全、工作人员穿衣戴帽。 |
8 |
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市场开办者要严格落实专门食品检测室和专职检测人员,每天公示农残检测结果,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
9 |
杜绝野生动物非法经营行为:杜绝野生动物非法经营行为,全面禁止国家及地方列入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尤其是金沙江(长江干流)流域重点水域市场渔获物和除《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之外的陆生野生动物交易,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防止野生动物回流餐桌等问题。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林草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 |
10 |
严格规范活禽交易:2020年底前要依法制定出台活禽交易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活禽交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一批家禽集中屠宰企业,积极推进家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生产消费模式。鼓励现有的屠宰厂充分挖潜拓能,增加生产线,满足周边地区活禽集中屠宰需求。支持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冰鲜、冷鲜禽产品专卖区,确保禽肉产品安全新鲜和稳定生产。倡导和鼓励集中屠宰、检疫合格的白条禽上市交易。同时,积极开展禽类及禽类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宣传,引导公众形成健康的禽类消费习惯。 |
11 |
加强活禽交易和宰杀区规范管理:非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区域,要完善活禽交易和宰杀区经营设施条件,分成禽类展示间、屠宰间、交易间,展示间、屠宰间与外界封闭隔离,室内全封闭式宰杀,不在宰杀间外宰杀活禽,宰杀垃圾做到即产即清,严格落实清洗消毒、大扫除、休市等制度。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商务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 |
12 |
加强市场周边环境卫生清理:加大市场周边区域清扫保洁工作力度,针对市场人流、物流、车流变化特点,及时调整保洁人员数量、消杀频次,确保市场周边卫生干净、整洁。 |
13 |
完善市场周边市政公用设施:加强对市场周边道路、下水管道、井盖、防护栏等重点设施的巡查、检查,及时修复破损设施。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便利民众通行。 |
14 |
整治市场周边占道经营:设置时令瓜果鲜蔬直销区域,便利市场周边农户;积极引导市场周边小摊小贩入市经营;严厉查处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行为。 |
15 |
完善和落实农贸市场标准化管理规范:把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作为民生项目,实施标准化农贸市场示范工程,全力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鼓励支持市场主办方参照规范化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要求,对市场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和提升。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法,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农贸市场。通过努力,文山城区农贸市场符合《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比例明显提高,乡镇、村级农贸市场整洁卫生,市场的购物环境、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 |
市工信商务局 |
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 |
附件8
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
—文山市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七
一、行动目标
人人成为健康第一责任人,人人参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人人享有健康文明幸福生活。每周开展1次大扫除,广泛倡导“文山健康文明生活七条新风尚”,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
1.发动全民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爱国卫生社会性、群众性优势,根据“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要求,各街道将挂钩单位和辖区内企业分到各网格,包片包干、分区域推进,每周星期五下午5::00组织各单位、企业人员集中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各基层组织发动群众从家庭环境着手、推动养成文明习惯,自己动手净化绿化美化家庭和公共空间,清除卫生死角和垃圾杂物。对全市所有办公区域,要随时保持清洁整齐。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小手拉大手”营造“人人动手、人人参与、人人共享”氛围。(各乡镇(街道)牵头,各挂钩街道的省州驻文单位、市属各部门、企业负责)
2.整合力量加强督查。一是全市领导干部带头巡查。各挂钩单位每天下午5:00至6:00安排人员到所负责的区域开展巡查,教育引导辖区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督促各家各户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在全社会营造共建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通过网格员开展巡查收集问题。各网格员在每天的巡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所属社区和街道,由街道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三是各乡镇(街道)成立党支部志愿者服务队。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党支部所辖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督查。(各乡镇(街道)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联、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
3.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在市级媒体开设“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文山市进行时”专栏,对开展情况进行实时报道,对存在问题进行曝光,以回应群众关切,督促部门落实责任,推动工作开展。(市委宣传部牵头,市融媒体中心负责)
(二)实行“七倡导”,树立“文山健康文明生活七条新风尚”
1.社交距离。鼓励娱乐、休闲、餐饮等公共场所采取限量、预约、错峰等方式,减少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各类公共场所在醒目位置至少设置1条以上明显标志,倡导公众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进入医院、学校、公共交通工具等较为密闭的场所时100%佩戴口罩;公共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100%佩戴口罩。(市文明办牵头,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负责)
2.勤于洗手。督促公共场所、餐饮、学校、医院等场所按照《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100%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广泛宣传“七步洗手法”,在节约用水的前提下勤洗手;倡导公众在咳嗽或打喷嚏后、照顾病人时、制备食品前后、饭前便后、处理动物或动物排泄物后、外出回家时用洗手液(肥皂)和流动水洗手。(市文明办、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融媒体中心、市道路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负责)
3.分餐公筷。制定餐饮服务单位分餐制管理规范和使用公勺公筷的倡议书;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托幼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行分餐制;鼓励饭店、餐馆提供分餐服务,在醒目位置至少有“分餐分食、公筷公勺、文明餐桌”等2条以上公益广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信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机关事务局、各乡镇(街道)负责)
4.革除陋习。倡导健康文明饮食,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在市级各媒体和公共场所积极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革除捕食野生动物,滥食生肉、草乌等陋习,少食腌肉腌菜等腌制食品,普及识别有毒野生菌知识,树立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饮食新风尚。(市林草局、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负责)
5.科学健身。持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完善各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全市行政村以上公共体育场地设施100%全覆盖;社区、行政村100%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全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试点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100%建立并落实“工间操”制度。各中小学校100%坚持组织开展每天1小时以上校内体育活动。(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负责,市直各部门配合)
6.控烟限酒。全市党政机关100%建成无烟党政机关,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100%规范张贴禁烟标识,实现全面禁烟;公共场所100%设置吸烟劝阻员,政府机关公职人员、医务工作者和教师带头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为全社会做出表率;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卫健部门依法加大违法吸烟执法力度;加强饮酒有害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不酗酒、少饮酒、不饮酒,烟酒类经营商户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和电子烟,100%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警示语。(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团市委、市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负责,市直各部门配合)
7.拒绝“五乱”。倡导市民文明有礼,拒绝“五乱”。“乱吐”指随地吐痰,“乱扔”指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饭盒、饮料罐、塑料袋等废弃物,“乱堆”指在城市道路或公共广场上乱堆垃圾、材料、物品等,“乱倒”指向城市道路或公共场所倒污水和污物,“乱撒”指车辆在运输建筑渣土、建筑材料、矿渣、煤炭等散体、流体物料时造成遗撒污染路面。(市爱卫办、市文明办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负责)
(三)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1.在各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的电子屏幕和宣传栏100%有健康教育内容。(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配合)
2.各中小学校认真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100%,学科教学每学期安排不少于6课时;充分发挥“大手拉小手”的作用,带动家长和社会形成文明健康良好风尚。(市教育体育局负责)
3.向全市人民发出《养成健康方式的行动倡议书》,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掌握基本健康知识和技能,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有效控制健康影响因素,努力使群众不生病、少生病,延长健康寿命,提高生活质量,实现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4.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积极组织开展对《公民健康素养66条》等文明健康知识的学习,通过知识问答比赛、晒文明家风、卫生评比红黑榜等方式,创新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通过以上措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年提升。(市文明办、市融媒体中心牵头,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
5.在“全面健康生活方式日”组织开展活动。9月1日组织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系列活动,以“我行动、我健康、我快乐”作为活动准则,组织开展“我运动、我健康”“我劳动、我健康”“我乐观、我健康”等活动。引导大众追求健康,学习健康,管理健康,把投资健康作为最大回报,改变健康陋习,增强国民体质。(市文明办牵头,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
6.利用卫生健康副校长开展教育。从医院、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等部门精心挑一批业务骨干,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配备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定期参与、指导、督查校园卫生管理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教育,提升学校卫生工作水平。实施“三个一”工作机制,即:要求每名“卫生健康副校长”每月至少到学校现场指导1次卫生健康工作;每季度至少为学校师生上1次健康教育辅导课;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学校行政例会,研究学校卫生管理、课程设置、健康校园建设等方面工作。(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局配合)
7.开展健康卫生知识进社区、进农村系列活动。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到社区、到农村开展“健康卫生知识讲座”,认真摸排慢性病群体,加大专业指导,促进人民群众自我管理健康能力。实施“三个一”工作机制,即:每个医疗机构每个月必须进社区、进农村开展1次健康走访;医疗宣讲团每年必须到全市所有社区、村委会开展1次健康知识宣讲;每名60周岁以上老人、慢性病人员每年必须接受1次健康体检。(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
8.开展干部职工“工间操”活动。每个工作日上午10点,全市各单位就近在本单位适合区域,开展不少于10分钟的“工间操”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锻炼意识,减少或缓减干部职工“颈椎、腰椎、近视”等与工作相关疾病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市属各部门配合)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8月)。市级各牵头单位按照行动重点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参照市级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各街道要迅速组织社区开展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签名活动,通过在签名册、红旗上签名等进行宣传启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8—12月)。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宣传倡导“文山健康文明生活七条新风尚”,开发群众喜闻乐见,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健康科普核心信息,大力开展进乡村、进家庭、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六进”活动。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等重点区域,增加宣传频度,提高宣传覆盖率、针对性、有效性,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建、全民共享氛围。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健康宣传资料制作一批、发放一批,健康知识音视频作品创作一批、传播一批。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总结行动经验,提炼亮点,树立典型,推广先进,做好行动结束后的衔接工作,建立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机制和倡导树立“七条新风尚”长效工作机制。
附表: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任务清单
附表
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目标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 |
市卫生健康局 |
市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
2 |
每周开展1次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门前“四包”覆盖率达100%。 |
市爱卫办 |
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
3 |
社交距离:各类公共场所在醒目位置至少设置1条以上保持社交距离的明显标志;进入医院、学校、超市、公共交通工具等较为密闭的场所时100%佩戴口罩;公共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100%佩戴口罩。 |
市文明办 |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融媒体中心、市直其他单位、各乡镇(街道) |
4 |
勤于洗手:公共场所、餐饮、学校、医院等场所按《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100%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 |
市卫生健康局、市文明办 |
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融媒体中心、市直其他单位、各乡镇(街道) |
5 |
分餐公筷:饭店、餐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至少有“分餐分食、公筷公勺、文明餐桌”等2条以上公益广告。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信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机关事务局、各乡镇(街道) |
序号 |
目标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6 |
革除陋习:无捕食野生动物现象,在市级各媒体和公共场所积极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普及识别有毒野生菌。 |
市林草局、 市卫生健康局 |
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
7 |
拒绝“五乱”:倡导市民文明有礼,拒绝“五乱”。“乱吐”指随地吐痰,“乱扔”指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饭盒、饮料罐、塑料袋等废弃物,“乱堆”指在城市道路或公共广场上乱堆垃圾、材料、物品等,“乱倒”指向城市道路或公共场所倒污水和污物,“乱撒”指车辆在运输建筑渣土、建筑材料、矿渣、煤炭等散体、流体物料时造成遗撒污染路面。 |
市爱卫办、 市卫生健康局 |
市文明办、市住建、市交通运输、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
8 |
科学健身:全市行政村以上公共体育场地设施100%全覆盖;100%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100%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并落实“工间操”制度;各中小学校100%落实每天1小时以上校内体育活动。 |
市教育体育局 |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
9 |
控烟限酒:全市党政机关100%建成无烟党政机关,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100%规范张贴禁烟标识,实现全面禁烟;100%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劝阻员;烟酒类经营商户100%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警示语。 |
市卫生健康局 |
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团市委、市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
10 |
各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宣传栏等100%有健康教育内容。 |
市委宣传部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序号 |
目标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1 |
各中小学校认真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100%,学科教学每学期安排不少于6课时;充分发挥“大手拉小手”的作用,带动家长和社会形成文明健康良好风尚。 |
市教育体育局 |
各乡镇(街道) |
12 |
设置爱国卫生专栏,讲好爱卫故事,普及健康知识,宣传积极成果,曝光突出问题,每周至少更新1次。 |
市融媒体中心 |
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 |
13 |
积极组织开展对《公民健康素养66条》等文明健康知识的学习,通过知识问答比赛、晒文明家风、卫生评比红黑榜等方式,创新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
市文明办、 市融媒体中心 |
市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其他单位、各乡镇(街道) |
14 |
全市在职人员100%参与健康生活方式系列活动。 |
市文明办 |
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
15 |
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卫生健康副校长聘任全覆盖。 |
市教育体育局 |
市卫生健康局 |
16 |
实现健康知识讲座农村全覆盖。 |
市卫生健康局 |
各乡镇(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