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松能、邓红英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朱店坡翻建房屋办证审批的建议》(第7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文山市人民政府下发了第七期〔文山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文山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纪要),包括朱店坡等纳入文山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片区暂停个人建房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朱店坡未纳入文山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前翻建房屋手续由市级规划部门审批办理,涉及规划道路占用、不符合规划的情形不能办理。
因长时间暂停办理棚户区改造范围个人建房建房手续,棚户区改造范围部分房屋已成为危旧房。为了解决棚户区改造范围危旧房翻建问题,2021年12月3日文山市人民政府批复《文山市中心城区个人危旧房翻建工作实施方案》(文市政复〔2021〕882号),同意中心城区危旧房翻建按实施方案办理手续。另2021年12月14日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函朱店坡已不纳入文山市棚户区改造范围,朱店坡翻建房屋不用按《文山市中心城区个人危旧房翻建工作实施方案》办理,可按照个人建房办理流程到文山市自然资源局个人建房办申请办理。
二、关于“翻建房屋审批流程问题”方面
朱店坡居民翻建房屋,持土地、房产、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可到文山市自然资源局个人建房办申请,由工作人员现场踏勘核实办理。朱店坡居民翻建房屋应满足消防规范,符合片区规划要求,允许建房层数三层。未取得土地证的应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农业农村局申请办理。
三、关于“翻建房屋审批困难问题”方面
为了方便群众办理,朱店坡居民翻建房屋可向北桥社区申请登记后交由文山市自然资源局个人建房办工作人员统一现场踏勘核实后按程序办理。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股 肖继东,1598765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