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对文山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JY260015040144号建议的答复

文市政函〔2024〕41号

信息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3日     点击:    
[字体: ]

A

公开

向永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红甸回族乡茂克村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的建议》(第JY260015040144号)交由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人社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红甸回族乡位于文山市境内北部,距文山市区50公里,是文山州唯一的回族乡,辖4个村委会25个自然村36个村民小组,居住汉、壮、回、彝、苗、傣、白等7个民族,共有3451户15074人,设有3个村党委,1个村党总支,30个党支部,共产党员620名,其中少数民族党员520人。全乡国土面积90.8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9057亩(其中地13273亩,田5784亩),林地面积21000亩。近年来,红甸乡在州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少数民族乡的特殊乡情,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党建引领做示范、民族团结做标杆、产业发展有特色、基层治理出亮点、人居环境大提升”为目标,紧紧围绕“三区”建设,全力打造“美美的红甸”,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红甸资源丰富、土地肥沃,适合发展现代农业,用工需求量大,随着种养殖业及服务业的发展,吸引了较多外来务工人口和企业到红甸乡兴业,自然形成了全州唯一的村级人力市场。目前,长期居住在茂克村的外来务工人员有1000余人,主要来自马关、麻栗坡、砚山等周边县和乡镇,以苗族同胞居多,部分人员来此务工长达30年之久,已在此成家,形成了二代外来人口。

外来务工人员主要租住于茂克村农户搭建的简易房内,生活设施极为简陋,安全隐患较大。2022年,红甸乡被列为平远地区“三区”建设乡镇之一,红甸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并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改善劳务人员居住环境纳入了改善和增进民生福祉重点项目进行规划建设。

二、关于“建设劳动力技能职业培训中心”方面

根据《云南省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行动计划》(云政发〔2020〕1号)关于“省级财政统筹,对21个县、市、区,910个乡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予以支持,实现基层就业社保项目全省覆盖”精神,文山市主动服务,积极作为,于2021年11月将红甸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作为2022年省预算内投资计划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申报新建服务用房300平方米,配套购置相关服务设备。由于省级财力有限,至今仍未获批建设。

2021年,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的通知》(云办通〔2021〕59号)文件,要求“十四五”期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一律停止新建、扩建、改建、购置楼堂馆所,严格规范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经对接发改、财政等部门,劳动力技能职业培训中心属于楼堂馆所,不符合立项要求。

三、关于“建设就业用房”方面

根据《文山州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文政办发〔2022〕208号)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包括新就业大学生、公交、环卫、保安、快递、家政、物流等)、产业园区职工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红甸回族乡茂克村外来务工人员属于上述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我市正积极协调保障性租赁住房指标用于解决就业用房问题。目前,红甸回族乡茂克村委会正与文山州丝路养殖行业商会洽谈合作建设事宜。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文山市将加快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指标协调工作,积极推动促成茂克村与文山州丝路养殖行业商会合作,共同推进文山市红甸回族乡就业中心项目建设。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