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对文山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JY260015040204号建议的答复

文市政函〔2024〕43号

信息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3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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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开

何琴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安装文山城区至罗汉山生态陵园公路入口段路灯的建议》(第JY260015040204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道S206线东互通红绿灯路口至罗汉山生态陵园入口段共计3.9公里,经测算,需安装路灯80余盏,建设费用预计200余万元。

二、关于“安装文山城区至罗汉山生态陵园公路入口段路灯”方面

目前,文山市城区大部分市政设施由市七都建发集团公司运营维护,七都建发集团公司需承担城市更新改造项目4.5亿项目贷款本金及利息偿还,近年来公司生产经营困难,无多余资金改造建设,且按照七都建发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要求不得承接没有资金来源的政府性工程。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3〕47号)文件要求,云南省属重点省份,在地方债务风险降低至中低水平之前,要严控新建除供水、排水、燃气、供热以外的政府投资项目,安装路灯项目属政府性投资新建项目无法立项,且当前无资金来源,暂不能组织实施。

下步,文山市将该路段路灯安装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变化情况,适时启动项目建设。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