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文山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3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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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十三小周边安装路灯的建议》(第67号)的建议,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十三小至城南高中至腾龙路至今没有路灯,给出行群众带来不便,师生出行受到影响。经测算,预计安装路灯40盏,按2000元每盏,需资金80000元。

二、关于“安装路灯方面”

根据《国办发〔2023〕47号》文件要求,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要严控除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以外的政府投资项目,故十三小周边安装路灯亮化目前暂时无法实施。下步,我局将根据上级政策变化情况,联合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产权归属(部门职责)适时把十三小周边路灯亮化内容及费用纳入相关工程实施范围,进一步帮助解决以上道路路灯不亮问题。

针对安置地水电问题,我局已联合相关单位、企业先行启动大里普安置地供水管网改造、卧龙安置地用电改造事项,将按程序逐步解决我局涉及的安置地水电无法移交问题。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住建局综合股张敦景,213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