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文山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3日     点击:    
[字体: ]


杨玉明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新平街道红旗社区东郊路花庄段安装路灯和增设泰康小区组团内部路灯的建议》(第68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平街道红旗社区东郊路花庄段属典型的城中村道路,现有居民75户,人员居住群体密集,多年来主道路未安装路灯,给居民的生活出行带来不便、且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泰康小区以自建房为主,辖区共7个组团,自从小区建成以来,多数小区无物业管理和相关配套设施,大部分组团路灯稀少,灯光照明较为昏暗,严重影响了居民出行。

二、关于“安装路灯和增设路灯”方面

一是红旗社区东郊路花庄段原为(县)市交通局建设的公路,不具备城区市政道路功能。二是泰康小区组团内部路绝大多数非市政道路,内部路的运行维护等一般应由产权单位(人)实施。三是根据《国办发〔2023〕47号》文件要求,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要严控除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以外的政府投资项目,故东郊路花庄段、泰康小区组团内部路路灯亮化目前暂时无法实施。下步,我局将根据上级政策变化情况,联合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产权归属(部门职责)适时把东郊路花庄段、泰康小区组团内部路路灯亮化内容及费用纳入相关工程实施范围,进一步帮助解决以上两处道路路灯不亮问题。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住建局综合股张敦景,213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