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文山市四届一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文市市场监管函〔2022〕4号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6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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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尊敬的陈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自助洗车点的管理和监督的提案》(第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洗车场(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清洗场外)不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为提供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深入推进“创文、创卫”工作,文山市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市容环境攻坚战。一是要求自助洗车点责任人严格履行“门前四包”责任,禁止占道洗车、污水乱排放等行为。二是对占道洗车、污水乱排放行为,按照《云南省城市管理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2022年以来,对自助洗车点占道洗车、污水乱排放行为检查50余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次。下步,文山市将在日常巡查中加大对自助洗车点占道洗车、污水乱排放查处力度,一经发现依法进行查处。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