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文山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复函

信息来源:文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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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传统医药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畴的建议》(第14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当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体制,云南省医疗保险实行地(州)级统筹,县(市)医保部门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州级以上制定的医保政策框架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宣传贯彻、执行落实相关法规制度和医保政策的职责,是医保法规制度和政策的执行者。党的二十大作出“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战略部署,基本医疗保险将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和水平。文山市严格贯彻执行省级以上医保部门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州级制定的相关医保政策,没有自行制定“三个目录”、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医保政策的权限。

二、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用足用活政策,制定符合文山市实际的促进传统医药发展的配套制度,提高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和院内中药制剂的价格。”方面

对于此条建议,在基本情况中已阐明县(市)级不具备制定政策制度的权限,但州级已作出具体部署。2023年4月21日,州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印发了《文山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医保发〔2023〕6号)文件,明确每年4月至8月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文件还明确:优先选择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手术、治疗、中医、特色专科、技术操作和护理等,以及比价关系不合理、成本和价格严重偏离、矛盾突出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重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设备物耗占比高的检查检验和大型设备治疗项目价格,支持儿童专科等薄弱学科发展,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支持公立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性收入占比。采取公立医疗机构申报、组织专家论证遴选等方式确定具体调价项目。州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州医保局,县(市)医疗机构按照属地原则报县(市)医保局汇总后报州医保局。当前,文山市正在开展调查工作,并将于6月底前完成收集汇总报州医保局,由州医保局按照调价程序确定调价结果。

医保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并注重发挥医院制剂的功能和作用。2000年,原劳动保障部印发第一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时就明确提出,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可根据当地用药习惯,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及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将符合规定的治疗性医院制剂纳入支付范围。关于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注册、审批和监管问题,2002年9月起实施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制剂文号后,方可配制。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5年制定了《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18号)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20号),对医疗机构制剂的配制、调剂使用以及相关的审批、检验和监督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提高了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准入门槛,要求必须具备《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方可申请配制制剂。2018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对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在推动中药传承的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应严格论证中药制剂立题依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对其配制的中药制剂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对制剂安全、有效负总责,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院内制剂纳按统筹区域申报纳入医保报销范畴,并在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健康发展的同时,也充分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

三、关于“大力倡导以中医为主维护健康,把临床疗效显著且安全无副作用的传统医药纳入医保报销,可大大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助力乡村振兴和健康文山建设。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提高群众对中医药价值的认识认同,让更多的患者愿意选择传统医药防治疾病、保健、养生。”方面

对于此条建议的第一方面,省级已于2023年1月印发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艾绒等308种中药饮片、809种医疗机构制剂纳入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云医保〔2023〕7号)文件,已将文山州中医院的复方七参片、三七通络片、坐浴洗液、苦参酊、复方龙胆片、疏肝和胃合剂等31种院内中药制剂、文山郑保骨伤科医院的骨伤散中药制剂和文山州皮肤病防治所的27种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报销,按照“乙类药品”管理,并于2023年1月13日起执行。对于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方面,市级卫健部门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中医药宣传活动,在辖区内向群众普及中医药知识,同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卫生健康及中医药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升群众对中医药知识的知晓率。下步将探索更多有效举措,进一步加大中医药知识普及宣传力度。

四、关于“研发以文山“三七”为龙头的系列中药产品和院内制剂,传统制作工艺和现代药品生产企业的现代化生产技术相结合,生产质量达标的院内制剂产品,申请省级备案或生产批文,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需求。”

鉴于医疗机构配制使用中药制剂有悠久传统和独到的临床治疗特色,国家药监部门经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反复研究,允许医院类别医疗机构委托具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药品生产企业配制中药制剂。目前,全州共有20家企业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全部通过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共有药品批准文号157个;共有4家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拥有院内制剂生产批文64个。文山现有云南特安呐制药、云南白药七花药业、富宁血塞通药业、金不换有限公司等三七中药生产企业,有血塞通片、血塞通胶囊和气血康口服液、血塞通滴丸、七叶神安滴丸等三七系列中药产品。州中医院取得院内制剂批准文号的复方七参片、三七通络片、三丹七蛭片、三花通络片已纳入云南省医保药品目录,在全省医疗机构均可使用。近日,省医保局在出台医疗保障领域推动经济稳步提质若干措施中提到:“全力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适宜的中医服务项目,藏医、傣医、彝医等新增民族医疗服务项目及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文山市将着力加大政策扶持、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和牵线搭桥工作,促进企业和医院系统与国内外、省内外相关的科研院所合作,对现有工作基础的这些产品进行研究提升,加大新产品开发的力度,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

(联系人及电话:吴丹,0876-2139729)





文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