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政协文山市四届三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5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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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李海军、熊波、李红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文明养犬整治的建议》(第42号提案)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狗成为了许多家庭的选择。然而,随之而来的不文明养狗行为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遛狗不拴绳、犬只随地便溺、吠声扰民、犬只弃养导致流浪犬增多等不文明养犬现象频发,由此引发的矛盾,造成的伤亡、冲突事件不断。

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加强犬类管理,实现依法、文明、安全养犬,为城市居民创造文明卫生、安全和谐人居环境,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和引导,劝导并制止遛犬不束犬链(绳)、不及时清理犬粪等不文明行为。于2024年4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不文明养犬管集中整治工作,对不遵守文明养犬规定、屡教不改的养犬人依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今年以来,规范不文明遛犬行为584起,捕捉流浪犬32只,已移交爱心救助站。下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宣传和打击不文明养犬行为,创造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关于“加强制度建设”方面

为切实增强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维护广大市民和养犬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已草拟《文山市城区文明养犬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方案中明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政府和部门职责、养犬区域划分、犬只免疫与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犬只留检、法律责任、施行时间等内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文明养犬工作长效机制。下步,将按程序上报市人民政府实施。

三、关于“加强流浪犬收容站建设”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建立常态化流浪犬捕捉机制,城管、公安等部门定期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重点解决排查确定的热点区域和居民投诉举报的流浪犬扰民问题,对流窜在街头、公园广场内特别是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周边的流浪犬实行统一捕捉,临时圈养在执法队办公地点,后交由爱心救助站处理。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被捕捉犬只的收容工作,妥善安排移交犬只,我局会积极对接市农业农村局,推进流浪犬收容站的建设工作。

四、关于“加强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治理”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规定,让养狗有法可依,为切实增强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维护广大市民和养犬人的合法权益,市综合执法局现已草拟《文山市城区文明养犬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方案中明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政府和部门职责、养犬区域划分、犬只免疫与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犬只留检、法律责任、施行时间等内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文明养犬工作长效机制。

二是加大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利用日常巡查、普法活动的时间,在公园、广场、社区积极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引导市民形成文明、科学的养犬意识,2024以来,共发放宣传单700余份,宣传普及2000余人。

三是强化执法力度,促进文明养狗,各中队在日常整治,还定期与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开展联合整治行动,盯牢早、晚两个时段,严控公园、沿河步道、菜场、广场、住宅小区、主要道路等重点点位,重点规范养犬人养犬、携犬出户行为,捕捉流窜的流浪犬。今年以来,规范不文明遛犬行为584起,捕捉流浪犬32只,已移交爱心救助站。

五、关于“加强规范养犬工作的宣传”方面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利用日常巡查、普法活动的时间,在公园、广场、社区积极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页、口头讲解、发放宣传单、讲述案例等方式,向市民讲解了文明养犬的注意事项、禁养犬只、公共遛犬区域、遛犬遵守的规则以及办理养犬登记等常识。同时,提醒市民不要随意携犬进出公共场所,外出必须系狗绳等,引导市民形成文明、科学的养犬意识,2024年以来,共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宣传普及5000余人。


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