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道路交通标志”的建议》(第8号提案)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道路交通标志按其作用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其中主标志包括禁令标志、警告标志、指路标志、指示标志、旅游区标志、作业区标志、告示标志。辅助标志应附设在主标志下。指路标志版面上的路名、地名应使用标准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指路标志中的文字应使用规范汉字,可根据需要与其他文字并用。城市重要的旅游区、重要的国际性活动场所,可采用中、英文或汉字与少数民族文字对照形式。汉字应排在其他文字上方,少数民族地区可根据当地规定调整文字位置。文山市是文山州委、州政府所在地,是全州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中英文指路标志版面设置有利于国外游客和友人通过道路导示标志实现快速指路定位。
二、关于“开展排查”方面
日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城区原有的道路指路标志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同时对安装的标牌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检查,对一些安装不规范、交通标志标牌不健全,设置不合理、安装不规范,视距不良等情况,用图片和文字的形式一一记录下来,制定相应整改措施。目前,城区安装的195块指路标志牌版面上的路名是按照国家标准采用中、英文对照形式。如凤凰路(中文)、feng Huang RD(英文)。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日常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不断改进城市道路交通导示标志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升城市道路导示标志的国际化、人性化和标准化水平,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更加便利、清晰、准确的导示标志服务。
针对交通标识设置遗漏问题,将对接市民政局,对已命名道路名称但没有道路指路标志的路段进行核实,然后按照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最新标准,逐一进行安装。
三、关于“建立动态巡查维护机制”方面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与政府招标的文山云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建立交通设施排查维护工作机制。由文山云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排查维护,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督促落实好各类交通设施的维护、保养及运行情况,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并按照职责要求,认真落实好设施维护、快速反应修复故障、损坏设施。
文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