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对政协文山市四届三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4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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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达等7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多途径为中小学校配备校医的建议》(第65号提案)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3月,文山市有在校中小学学生99671人,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20条“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的要求,应配备专职校医166名,目前,文山市中小学共有具有资质的专职校医18人,缺配148名。

二、关于“探索建立多种校医模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推动校医制度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卫生院派驻兼职校医等方式,把中小学校医制度落到实处”方面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非常重要,涉及千万家庭子女的健康,必须由经过系统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才能胜任。然而,因受教师编制限制,目前校医配备无法满足学校需求,对于大规模寄宿制学校而言,校医的需求更为迫切。针对校医配备存在的问题,一是会同市委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继续扩充校医编制和加大财政投入,在医务室设备、药品配备,人员待遇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校医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制定政策,建立多种校医模式,吸引社区、卫生院医生走进校园。联合市卫健局、市疾控中心,共同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2〕10号)等文件在社区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中小学的落实,要求社区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与属地中小学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承担责任区域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引导社区、卫生院医生进校园。三是组织对专职和兼职校医在急救、防疫、处理意外伤害、普及健康知识等方面的培训组织专家送培送教到地方、依托高等医学院校或专业机构举办专题培训等,对学校卫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积极推进校医队伍建设。

三、关于“探索在卫生职称序列中增设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破解校医晋升困难瓶颈”方面

一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落实校医职称申报和职称评价工作。2021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健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体系,统筹考虑校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实际工作内容和岗位特点,进一步修订完善职称评价标准,重点考核校医在校园卫生保健、健康检查、运动防护、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履职情况,畅通各类学校校医职称申报渠道,加强校医职称评价工作。文山市教育体育局会继续协调市人社局不断完善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根据健康教师岗位特点和职业属性,完善相应的职称评价标准,着重评价健康教师开展健康教育、运动保健等方面的工作业绩,支持健康教师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二是不断完善中小学校医职称晋升制度,提高校医待遇。2014年、2016年和2018年国家先后三次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包括中小学校医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得到提高。积极推动落实“两个允许”要求,保障中小学校医合理薪酬待遇,减少中小学校医与专业医生之间的收入差距。推进落实《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7号),完善包括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在内的基层卫生机构绩效评价机制,要求各校(园)合理核定校医绩效工资总量,根据校医工作完成质量和数量进行绩效评价,提高中小学校医工资待遇水平,加大中小学校医岗位对高水平专业人才的吸引。

下一步,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将认真研究和吸纳您的建议,多部门联动,指导各校(园)实际推进和探索中小学校医队伍建设新路径,加大中小学校医队伍配备力度,加强中小学校医院(卫生室)建设,为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保驾护航。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