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市农业农村局对政协文山市四届三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1日     点击:    
[字体: ]

江松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改复耕”现状及保护“整改复耕” 的建议》(第4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工作建议:一是通过加强宣传,让群众真正了解耕地保护政策;二是防止耕地“非粮化”,保证耕地质量和粮食安全;三是提高农业补贴,提高农民种植积极性;四是提高防灾减灾、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二、关于“宣传”方面。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市属站所、机关股室52名职工组成17个工作组下沉到17个乡镇(街道)长期进行工作指导,制作《耕地保护涉农工作口袋书》《耕地保护》等宣传资料下发17个乡镇(街道)、村(社区),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耕地保护知识宣传教育。

三、关于“耕地非粮化”方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5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文件精神的通知》(文政办发〔2021〕115号)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省、州相关要求,聚焦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以打牢粮食安全生产为基础,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突出“守底线、优结构、提质量”的目标任务,及时印发了《文山市2024年小春生产及冬季农业开发指导意见》、《文山市2024年农业生产指导意见》、《文山市2024年各乡镇(街道)粮油生产底线指标》,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下发到17个乡镇(街道),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完成82.5万亩,粮食总产量稳定在2.38亿公斤。

四、关于“农业补贴”方面。目前,农民享受的农业补贴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水稻旱种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油菜种植补贴、甘蔗良种良法种植推广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以2023年各项农业补贴为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64.45元/亩、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为5.19元/亩、水稻旱种补贴标准为200元/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标准为200元/亩、油菜种植补贴标准为30/亩、甘蔗良种良法种植推广补贴标准为615元/亩元、农机购置补贴户均1100余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水稻、玉米保险保费补贴各级补贴分别为:中央45%,省级30%、州级8.25%,市级6.75%,农户自担10%;甘蔗保险保费补贴分别为中央45%,省级25%、州级5.5%,市级4.5%,农户自担20%。农业补贴的有效实施,极大的提高了农民种植积极性。

五、关于“粮食安全”方面。

一是以打牢粮食安全生产为基础,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及时印发了《文山市2024年小春生产及冬季农业开发指导意见》、《文山市2024年农业生产指导意见》、《文山市2024年各乡镇(街道)粮油生产底线指标》等文件,突出“守底线、优结构、提质量”的目标任务,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完成82.5万亩,粮食总产量完成2.38亿公斤。至目前,大春栽种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全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82.35万亩,占计划83.5万亩的98.62%。其中:完成大春粮豆播种面积55.16万亩,占计划58万亩的95.1 %,预计产量22.03万吨,比上年增0.0747万吨,增0.34%。完成小春粮豆作物面积27.19万亩,占计划27万亩的100.7%,比去年同期增1.72万亩,增6.75%,预计产量2.53万吨,全年预计产量24.56万吨。积极开展耕地保护及粮食生产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撂荒耕地的复耕工作,采取“宜粮则粮、宜特则特”的原则,实行代耕代种、委托耕种、合理轮作等方式,组织农民对撂荒耕地及时翻耕、及时种植。截至2024年6月,已复耕复种及复核后不存在撂荒情况、无法复耕复种面积0.017013万亩、29个图斑,已完成农业农村部系统填报审核。当前具备复耕复种条件0.026823万亩、52个图斑,其中23个图斑已复耕复种完毕,已完成农业农村部系统填报审核,剩余29个图斑正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开展复耕复种及现场再复核工作。

二是充分发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应,认真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上级下达文山市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155万元,文山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下达的补贴资金,及时编制了《文山市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下发到17个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组织17个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村(社区)开展申报面积审核上报工作,通过开展核实,全市达到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820811.94亩,涉及74976户。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面积确定全市补贴标准,联合市财政联发了《文山市农业农村局+文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的通知》(文市农财联发〔2024〕1号),各乡镇(街道)根据市级下达的补助标准将享受补贴农户花名册导入“一卡通”补贴系统,截至6月,全市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资金3964.88万元。兑付率77%,预计6月30日前完成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根据云财规〔2024〕5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要求, 结合文山市实际,2024年文山市计划投保政策性种植业保险12万亩。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印发的《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文山市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由以往的“一年一方案”改为“三年一方案”,政策相对稳定,便于购置补贴政策落实。2024年继续实行之前的方案,2023年中央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34.412万元,文山市已完成收集农户申请资料及时办理购机补贴,截至2024年1月24日系统已录入1553户2072台/套共计236.509万元,带动农机购置1053万元。2023年中央补贴资金使用比例100.94%,结算比例为100.94%,已全部兑补结算完毕。2024年购机补贴开放录入中,截至目前,已录入124台/套。

三是积极应对各种重大灾害,“虫口夺粮”“灾害保粮”,尽可能在灾害发生的情况下减少粮食损失。文山市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农业市,霜冻灾、洪涝灾、冰雹、旱灾、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高。为确保粮食稳产增产,切实做好自然灾害和重大病虫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危害损失,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目标,结合实际,每年制定《文山市“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重点抓好水稻“两迁”害虫、玉米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防控,确保水稻、玉米、马铃薯重大病虫害总体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

为切实抓好全市农业生产洪灾、旱灾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灾、旱灾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下发了《文山市农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文山市抗旱保春耕春播稳定粮食生产应急预案》。

在做好各项灾情防控的同时,积极争取资金支持,2023年上级下达文山市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10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5万亩次水稻、玉米统防统治和0.3万亩次红火蚁疫情防控;下达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小麦“一喷三防”项目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小麦等粮油作物3万亩次统防统治;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资金12万元,主要用于开化街道、卧龙街道、东山乡、追栗街镇、马塘镇、德厚镇等15个乡镇(街道)农作物受旱灾、冰雹、洪涝等灾害致农作物绝收的补助。


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