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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中国民主同盟文山州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盘龙河河道管理机制建设的提案》(第13030144号)交由我市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盘龙河文山市段由红甸乡席草寨村进入文山市境,流经文山市红甸乡、秉烈乡等9个乡镇(街道),再由天生桥峡谷东南方向流出市境,境内全长113.12公里,集水面积2712.16平方公里,径流面积2698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90.6%,共有16条一级地表支流和2条地下暗河,其中重点一级支流9条。盘龙河文山城区段全长41.83公里,主城区段长29.64公里,是文山名副其实的母亲河,加强盘龙河保护与发展势在必行。
近年来,文山市重点从河道管理机制建设、工程综合治理等方面“对症下药”,加强对盘龙河综合治理。其中,实施的盘龙河流域(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起点位于卧龙街道龙潭寨村,终点位于新平街道迷洒村,全长37.7公里。项目原计划采用PPP模式实施,拟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包括新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截污干管、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道路工程等,项目概算投资17.43亿元;二期工程包括新建第一污水处理厂(地埋式)、示范段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概算投资13.62亿元;三期工程包括河道治理、文化打造、绿化景观、滨河景观、滨河市政道路及综合开发项目等,项目概算投资40亿元。期望通过截污控源、河道整治、滨河景观提升、市政道路工程等综合治理措施,加快“一河五带”建设,构建文山有机城市更新和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引擎和引爆点,着力改善盘龙河流域城区段的生态环境,惠及民生福祉,推动文山市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加强机制建设,推进常态化管理”方面
1.严格落实“河长制”。一是规划引领,夯实治理基础。编制印发《文山州盘龙河流域综合治理和合理开发利用总体方案(2022—2025)》《盘龙河“一河一策”方案(2021—2025年)》《文山市盘龙河流域文山城区段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盘龙河(文山市段)水质达标方案》等系列规划和方案,紧紧围绕提升水域环境质量目标,有序推进治理工作。同时在《文山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将盘龙河流域内汤坝水库、月亮湾水库和盘龙河河道治理、水土保持等保护治理项目纳入规划,有序推进各项前期工作,不断夯实保护治理基础。二是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盘龙河河长,沿线乡镇(街道)、村(社区)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担任本级河长,共设置“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44个,建立完善了流域内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同步开展了暮底河等13条河流和96件水库的管理范围划定、公示及上图工作,明确了管理界线,严格涉河湖库渠活动的社会管理。按照《全省河湖库渠分级目录编制要求》的规定,核查纳入“河湖库渠”分级管理名录146件,其中市级管理31件,乡镇(街道)级管理115件。三是完成了市级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河(湖)长制APP,各级河湖长在手机上就能处理、反馈各类涉河事件,全面实现河(湖)长制管理的“互联网+”模式。四是全面建立河(湖)长协调联动机制,与红河州屏边县构建那么果河、咪崩龙河跨界河湖保护协调联动机制,与砚山县、西畴县构建盘龙河跨界河湖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并与红河州屏边县开展了跨界河湖联合行动。五是制定了《盘龙河文山市城区段综合整治方案》,围绕影响盘龙河水质提升的城区排污、沿线农业面源污染、沿线村庄两污、流域生态系统治理问题及加强执法监管等,采取长期、短期相结合的整治措施,通过“河(湖)长制”实现“河(湖)长治”。
2.抓好盘龙河清理工作。一是将盘龙河城区段(龙潭寨至迷洒大桥)划分为3段,由66家市级单位分段负责日常保洁工作。开展河内清理工作,全民参与志愿者清河服务;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加大河(湖)长制的宣传和普及,加强盘龙河治理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典型曝光,不断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积极参与保护河湖库渠的良好氛围。二是结合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清河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出动60余家单位1500余人次,清理垃圾1.4余吨,累计铲除河岸滩涂违法种菜面积1400平方米。三是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清四乱”。印发了《文山市河湖“清四乱”大排查大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对辖区内河湖库渠进行地毯式的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实行动态整改销号管理。今年以来,共排查出“四乱”(即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3.加强水质监测预警。一是加强盘龙河水质监测,重点围绕盘龙河城区段、东方红电站断面按月开展水质加密监测(灰土寨、污水处理厂排水口上、下游、城南高中下游、迷洒桥、东方红电站6个点位),针对超标因子的变化趋势做分析,为盘龙河污染溯源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加强提醒预警,适时对污水处理厂及城区一体化临时应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督查,2024年以来累计向有关部门发出提醒预警5次,全市4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灰土寨国控断面、邑木得省控断面、东方红电站省控断面、暮底河水库省控断面)中除东方红电站省控断面不稳定外,其他3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
4.加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排查。一是重点对文山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文山市污水处理厂等涉水企业开展排查,并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做好巡查台账。二是对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排查,并对涉水企业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污水产生、收集、处理及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及时整治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三是加强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重点核查城市建成区内盘龙河流域的入河排污口,同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对接,对各个入河排污口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避免生活污水直排和工业废水超标排放等情况的发生。
5.强化盘龙河环境执法力度。按照《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积极研究推进河流水域岸线管护办法,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一是严格环境影响评估与审批。对所有可能影响盘龙河河道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估,确保项目在设计和实施阶段就充分考虑到了对河道环境的保护。同时,加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管,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二是严格控制污染源。对河道上游企业(马塘片区)及周边的污染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加强对工业排放、农业面源污染、城市污水排放等的监管和治理,减少污染物进入河道的风险。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强化河道管理执法力度,对违法排污、破坏河道的行为进行查处。2024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排查12人次,特别是对盘龙河沿岸三七清洗行业开展排查整治,共组织开展排查20余人次,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关闭撤出10余家。
6.开展盘龙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一是实施盘龙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2021年以来共完成“占一补一”、石漠化综合治理人工造林5620亩、封山育林39000亩,目前正开展人工造林补植补造和抚育管理;二是完成2023年度中央财政乡村绿化示范项目2000亩;完成文山城区东面山植树400亩(种植蓝花楹、香樟、清香木等大苗1507株),对城区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义务植树区1100余亩进行面山抚育、封育管护;扎实推进60000亩退化林修复工作,盘龙河生态修复成效初显。
2024年以来,市级财政共拨付盘龙河综合治理费用443.39万元。同时,结合绿美文山建设要求,大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美丽幸福河湖,暮底河水库、盘龙河(州政府段)被评为省级美丽河湖。
三、关于“扩大治理覆盖面,协同推进全流段治理”方面
一是全面整治雨污混流,截污纳管。为切实解决盘龙河(城区段)沿岸污水直排和雨污混流问题,全面提升水域环境质量,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任指挥长的盘龙河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指挥部,制定了《文山市盘龙河(城区段)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方案》,将盘龙河沿岸排污口整治项目纳入盘龙河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实施城区盘龙河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建设,并加快雨污分流项目的工程进度,通过排查溯源、污染源整治和新建临时污水处理设施的整治,共完成建城区现状市政排水管道数字化成图765.467公里,排查主次干道120条、排查雨污管网780公里,完成问题管道点位修复1425个;完成污染源整治2431个;新建和改造雨污管网41.73km;新建截污干管3261米;整治排口136个;整治错搭、混接点位40余处。新建成一体化临时污水设施34套(6800吨/天)和18座污水临时提升泵站;累计完成投资29339万元。二是强化污水处理能力提升,严控排放。实施文山市污水处理厂技能改造,持续推进文山市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着力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推进盘龙河部分排污口污水引入三七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力争2024年全市污水收集率实现51%目标。三是加快示范工程建设,成效明显。2022年以来,文山市先后启动城北10.3公里美化亮化提升工程建设,盘龙河生态旅游示范带(8.7公里)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城北7.3公里(中天名郡至龙潭寨段)健康步道建设;完成盘龙河城北段4米绿道建成10200m,1.5米绿道建成9530m,石英砖小道铺贴完成3793m,沿河绿化提升完成树木移栽1243棵,树枝修剪39500m²,绿地整形、种植395930m²;凉亭、观景台、坐凳、路灯亮化等逐步完善;其他示范区建设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截至2024年8月,盘龙河综合治理各类项目实际完成投资57309万元,治理成效明显。
四、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健全滨河商业业态”方面
文山市按照沿盘龙河两岸15.5公里打造4A级风景名胜区的目标,与伟光汇通公司签订了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计划总投资3.5亿元,预计2024年10月部分文化旅游配套项目将陆续建成投入使用。城北两岸的绿道和木栈道已基本实现贯通,灯光和绿化新植补植也相继建成,每两道桥梁之间形成一个休闲游玩和锻炼的环形步道,已经真正成为了群众休闲打卡的好去处;盘龙河“一河五带”的目标正逐步实现,城市会客厅的功能已初步形成。下步,文山市将根据盘龙河综合治理进程,加快项目谋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健全盘龙河商业业态,将盘龙河打造成“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母亲河。
五、下步工作
一是探索成立盘龙河治理公益基金。研究探索成立盘龙河治理公益基金,是盘龙河河道管护机制建设中的一个重要创新举措。该基金的成立旨在为盘龙河的治理和保护工作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河道管护,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治理格局。二是组织退出一条安全的滩涂行洪线。根据《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盘龙河城区段河道内乱垦乱植行为整治清理工作的通知》系列文件,组织力量对行洪线内的项目投资现有农作物进行清理,明确行洪线内的土地利用限制,包括禁止栽种一切农作物,以保障行洪畅通,避免因农作物种植影响行洪能力。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行洪线区域的巡查和执法,同时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不断提升公众对行洪安全的共识。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力度,积极编制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通过市场化运作,以BOT、DBFOT等模式为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尽快解决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等项目建设资金,推进项目建设,彻底解决盘龙河流域城区段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四是建立健全设施专业化运行维护机制。加快编制《文山城区竖向规划》,推进管网GIS系统建设等工作,对已建成的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进行专业化维护。强化排水许可与接驳管理,做好文山市城区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管,依法依规办理排水许可证,对排水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日常监管。五是着力构建管水护水长效机制。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牢固树立全局“整治”观念,制定出台污水治理管护硬措施,严格实行排水、排污许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盘龙河全流域调度,强化目标考核,协助相关单位推动措施落地生根,做到责任再压实、机制再完善,坚持日常巡河,对责任河段开展常态化巡查,加强对重点河段的相关截污工程运行情况监测,对水环境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早见效。
感谢贵委对文山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贵委继续关注文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再献诤言良策。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