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文山市四届四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8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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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永兰、朱汉艳、杨阳、陆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的建议》(第68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文山市现有住宅小区共有537个,已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共有261个,从事住宅物业服务的企业共有95家,服务的小区219个;社区“两委”组织居民自我管理的小区有196个;单位自管的小区有32个;无物业小区有90个。537个住宅小区均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其中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501个,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小区36个。

一、关于“建立健全物业服务管理机制”方面

文山市为加强和规范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一是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4年物业管理工作要点,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将全面贯彻落实州级完善的相关制度、政策,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物业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二是制定了文山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文山市住宅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文山市红色物业星级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本办法所称红色物业星级考核评价就是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社区等具备物业监督管理职能的单位或组织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对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服务项目定期开展全面监督考核、综合评价;三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应把物业服务情况、公共收益等重大事项依法公开,全市物业小区已完成服务信息公示公开;四是落实《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强化信用信息在前期物业服务管理招标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每年7月起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申报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并将等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物业公司的竞争力;五是推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制度。住建局督促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督促业主委员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结果和物业服务合同要向物业服务管理部门备案,截至目前,已备案255份。六是每年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有力处置物业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今年共检查2个物业服务企业,抽查检查中尚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七是制定了文山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联席会评选出红黑榜小区,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关于“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方面

按照《文山市开展“七乡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文山市已梳理出文山市开展“七乡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落实清单,已建立社区物业物管“吹哨报到”机制,建立“居民吹哨,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报到”,“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吹哨,社区党组织报到”,“社区党组织吹哨,街道(乡镇)党组织与有关部门单位报到”的三级“报到”机制,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街道、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处置居民群众反映的物业服务管理诉求,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四、关于“加大物业管理领域普法宣传力度”方面

针对物业普法宣传方面,文山市加强对物业管理培训,及时组织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对《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进行宣贯培训,针对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通过组织物业企业到小区现场观摩等多形式对物业管理领域进行培训,文山市住建局2024先后开展组织物业管理专题培训3次,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业主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加强物业管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会同社区在小区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在活动中以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向业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认知、认可度,从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居民的维权意识,让业主充分了解相关法规,引导业主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形成和谐稳定、满意度高的良好态势。

感谢您对文山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关注城市建设,多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住建局综合股张敦景,213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