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富斌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文山州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留守儿童也随着增加,儿童难以得到有效监护,对儿童的成长造成了很大影响。为解决该问题,文山市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相关制度。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文山市印发了《文山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文山市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能职责,为创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强化监护人监护责任。要求村委会(社区)对监护人进行定期走访和评估,具备监护能力条件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后签订《委托监护责任书》,对评估不具备监护能力条件和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责令家长更换监护人。对无人监护的儿童,交由民政福利机构和村委会(社区)委员进行临时监护,在临时监护期间要为监护儿童统筹协调生活、学习等事宜,并根据儿童实际需求,为其提供学习辅导、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三是建立家长外出务工报告制度。制定了《农村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制度》、《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外出主动报告制度》,家长外出务工必须向村委会(社区)报告,并选定儿童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责任书》。村委会(社区)联合学校、幼儿园不定期的进行排查,按照“边排查、边发现、边报告”的原则向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四是健全留守儿童档案。留守儿童档案由所属村委会(社区)进行保存,并及时更新上报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及时录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确保数据准确。同时,民政部门在每年儿童节均联合社会爱心组织到校与留守儿童开展活动,并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父母,让孩子们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五是构建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文山市将于2018年底前成立市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由政府购买服务配备专职儿童督导员,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各乡镇逐步成立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村委会(社区)成立“儿童之家”,目前,已建立了7个“儿童之家”(其中:永通、西山、迷洒等社区6个,喜古乡小寨村1个),今年底将继续建立28个(其中:社区20个,村委会8个),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通过构建三级儿童工作服务网,基本建成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儿童生存、发展的权力。六是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目前,文山市正在探索“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家庭监护,社会参与,民政“兜底”的保障职责。并加强对家庭进行监护培训和教育,使父母在外出打工的同时,加强对子女教育方面的认识。
感谢你对文山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