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富斌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文山州困境儿童救助工作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儿童发展需要相匹配的儿童福利体系,强化家庭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意识,切实加强困境儿童的救助工作,文山市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相关制度。按照《云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文山市已草拟了《文山市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目前,该方案已于2018年8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届时将为困境儿童服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构建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文山市将于2018年底前成立市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由政府购买服务配备专职儿童督导员,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各乡镇逐步成立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村委会(社区)成立“儿童之家”,目前,已建立了7个“儿童之家”(其中:永通、西山、迷洒等社区6个,喜古乡小寨村1个),今年底将继续建立28个(其中:社区20个,村委会8个),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通过构建三级儿童工作服务网,基本建成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儿童生存、发展的权力。三是加强培训力度。文山市责成民政部门牵头统筹做好全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困境儿童保护工作。并坚持每年组织专业社工人才对全市儿童保障工作人员进行至少2次培训,切实加强志愿服务队伍能力建设,逐步提高儿童保障工作效力。四是加强困境儿童安置力度。针对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文山市充分利用现有福利院及社会爱心组织进行安置和监护,并对安置儿童进行不定期的走访和评诂。五是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文山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不履行职责和履行职责不当的监护人,进行行政和司法干预,对累教不改的交由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进行监护人更换,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感谢你对文山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