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文山州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文山市拆迁安置区环境整治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规模和空间迅速扩张,城市拆迁、旧城改造等项目造成了大量的拆迁安置小区。安置小区使失地群众得到了妥善安置,实现了安民稳民良好局面,但小区内也存在乱盖乱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问题。为解决该问题,文山市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草拟了《文山市违法建筑处置实施方案(试行)》,目前,该方案正征求各方意见。二是抓好日常巡查。加强巡查队伍建设,重视做好日常巡查,适时开展联合巡查,切实从源头上遏制住宅小区违建行为。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进入小区内的建材、车辆、机具设备及施工人员等进行查验,对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土库房小区、新兴小区等拆迁安置区就加层建盖、私搭乱建、占公为私等违建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将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拆除违建部分。已对乐园小区进行宣传并下发拆除通知,并对下沙坝北一路、下沙坝东路、西一路、北四巷占道堆放物品、石块,私自焊接钢架、花台等进行清理整治。截至目前,共立案调查“两违”建筑189户,依法拆除“两违”建筑13户,其中:立案调查安置小区“两违”建筑12户,查处12户。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安置小区违法建筑防控的日常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市民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
下步工作中,文山市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整治城区拆迁安置区违法建筑、占用公共绿地、空间等私搭乱建行为,为住户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感谢你们对文山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