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协文山州十二届委员会二次会议第193号提案的答复

文市政函〔2018〕149号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30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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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勰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合理规范农药销售使用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因无相关法律法规限定,文山市只要取得农药经营许可的经营户均可销售普通农药和限制使用农药,造成了许多农药店均有销售限制使用农药的情况。2017年6月修订了《农药管理条例》,并出台了《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限制使用农药的许可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2018年5月,云南省出台了《云南省限制使用农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文山市限制使用农药销售户为12户,由省级进行核定,并要求于2018年8月前完成培训工作,目前,已完成培训工作,正在开展农药经营许可资质审查工作。届时将实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销售,对经营户重新进行许可,建立健全专门销售台账,做到信息可查。

针对近几年因无法律依据导致销售户同时销售普通农药和限制使用农药的情况,文山市始终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对市场上的高毒农药责令销售人员做好专门台账,并严格按登记作物和防治对象推介使用农药,积极做好专项整治工作,2017年共检查农药门店322个(次),责令整改94起,立案查处10起,结案10起;2018年1—8月共检查农药门店542个(次),责令整改44起,立案查处8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同时,为加强对农药使用的合理规范,文山市建立了三级培训机制加强宣传:一是每年均对农药经营户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植保技术培训,使其了解病虫害及相关防治知识;二是部分农药厂家联合农药经营户进行宣传培训;三是农技部门每年都依托农技推广体系项目,对各村寨农民群众进行宣传培训,向农户宣传农业新技术,鼓励农户尽量使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指导农户合理、规范的使用农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感谢你对文山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