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协小组、政协参加单位、各承办单位:
11月下旬,由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牵头,组织相关委室人员对2018年度提案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先后纳入市级专项资金解决的政协提案项目共计42个,专项资金安排576.8万元,总投资976.8万元。
督查组于11月13日开展督查工作,先后深入平坝镇、小街镇、新街乡等12个乡镇的35个项目点进行实地督查(另外7个提案项目在开展其它工作时一并督查),截至11月30日,42个提案项目中已基本竣工投入使用的有28个,在建的有14个。从实地督查和听取乡镇、街道相关领导介绍的情况看,多数承办单位和具体实施单位重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谋划早,实施早,竣工早,群众享受到了项目实施带来的便利。如德厚镇,主动承担项目实施工作,上半年就完成湖海村、以奈黑村活动室附属设施建设,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二、存在问题
综合此次督查的情况,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承办单位安排部署慢,下半年才着手招投标工作,导致提案项目迟迟难以动工。二是部分项目实施单位统筹不到位,导致工程量增大,投资增加,项目难以如期竣工,群众意见大。三是部分承办单位技术指导不到位,对交由乡镇、街道实施的项目很少过问。四是部分承办单位对拨给企业或合作社的产业发展资金迟迟不予拨付,影响产业发展。
三、下步工作意见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一是由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将督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市政府督查室,并加强与市政府督查室的联系,共同研究提出下步工作意见。二是就具体提案项目存在的问题,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各承办单位尽快采取措施,加快提案项目实施,争取在规定时限内竣工投入使用,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三是督促承办单位加大技术指导力度,确保提案项目达到相关技术要求。四是加强与相关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尽快划拨资金,以促进提案项目早日竣工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