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古木镇布都村发展鳝鱼养殖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布都村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水源充足,适合发展渔业养殖项目,具有理论可行性。
二、鳝鱼养殖技术要求较高,需要配备渔业养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养殖与管理,如果仅仅由村委会修建池塘养殖鳝鱼而不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从文山市历年来其他村委会自行实施渔业养殖管理情况来看,效益十分不明显,多处于亏损状态,不利于以渔促贫项目的实施。
三、目前,文山市境内水产苗种生产仅有草鱼、鲤鱼、鲫鱼等常规品种,未生产鳝鱼苗种,养殖鳝鱼需要从广西南宁、红河开远等地调运苗种,距离较远,且调运途中苗种死亡率较高,故苗种运输成本较高,增加了养殖成本和损失风险。同时,据文山市渔业工作站了解,外地生产的鳝鱼苗种绝大部分是不规范苗种,即不是由具有规模生产能力的苗种场生产,苗种实际产地难以追溯,苗种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四、养殖鳝鱼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养殖场管理设施,养殖场建设包括开挖养殖池塘、建立污水沉降池、配备饲料房、渔药房,配备投饵机、增氧机等必备品,前期建设及养殖管理成本较高,村委会对基础设施建设及后续资金可能难以跟进。
五、一直以来文山市养殖项目资金,尤其是渔业专项发展资金都是中央、省、州的项目资金,自2016年以来,各级部门并未安排任何项目资金给文山市用于发展渔业养殖,且农业项目资金为专项专用,因此文山市农业农村局目前暂无支持发展渔业养殖项目资金。但此项目已被纳入2019年市级专项资金解决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用于租农田11亩养殖泥鳅、黄鳝等发展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收入。
感谢您对文山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山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