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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蒙铁路文山站、薄竹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文山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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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文蒙铁路文山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文蒙铁路薄竹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文山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匡算投资

本次招标共包含两个子项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具体如下:

(1)文蒙铁路文山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

站前广场工程部分:广场规划用地面积约为45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852㎡,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集散广场、配套辅助及商业用房、社会车辆停车场、网约车出租车停车场、公交大巴车停车场、长途汽车站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本部分建安投资暂估算为0.61亿元。

进站道路工程部分:

1)城湾路:路线由南侧凤凰路接出,随后路线主线平面自南向北布设,主线上跨(主线上跨段为双向四车道,宽度为17.5m)文天线后终点止于规划站前路,道路线全长1562.264米,(交叉口展宽段渐变段范围以平面图为准),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路基宽度为33米双向6车道。

2)站前路:路线由西侧城湾路接出,随后路线平面自西向东布设,经站前广场后终点止于高速公路连接线,道路线全长2269.914米,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基宽度为33米双向6车道。

3)本部分建安投资暂估算为2.8亿元。

(2)文蒙铁路薄竹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

站前广场工程部分:广场规划用地约为2.0亩。要建设内容包含:集散广场(面积约为2.0亩)、配套辅助用房、社会车辆停车场、网约车出租车停车场、公交大巴车停车场、乡村客运换乘区等。建筑面积约为90㎡,包含卫生间、便利店、执勤室等管理用,满足铁路换乘相关配套功能需求。本部分建安投资暂估算为235万元。

进站道路工程部分:

通站道路:路线由西侧既有公路接出,随后路线平面沿铁路自西向东布设,经薄竹站站前广场,下穿蒙文铁路棠林冲跨省道S313大桥后终点止于省道313,路线全长2472.434米,道路面积为19776㎡,等级为三级公路,路基宽度为8米双向两车道。本部分建安投资暂估算为0.26亿元。

2.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阶段:√投资决策阶段√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工程建设阶段□项目运维管理阶段。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文蒙铁路文山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文蒙铁路薄竹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两个项目的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及勘察设计,包括:

(1)统筹协调管理:投资决策阶段、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的统筹协调管理工作。

(2)规划方案:方案研究阶段的前期方案研究,包含方案研究汇报材料和现场调查等研究。

(3)可行性研究: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以及为编制工可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及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及测量、分析研究、专家评审时汇报和组织会务等,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进行必要的调整补充等。

(4)勘察设计:两阶段勘察设计,包含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5)专项评价评估: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与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永久用地征转用地、林勘报告等。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咨询服务期限

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根据建设时序要求,在接到发包人各子项书面通知起45日历天内编制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勘察设计周期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60日历天;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为初步设计批复后90日历天,后续服务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他支撑性报件(专题咨询、专题报告和专题研究)同步开展,满足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的审批要求,并保障项目开工的要求)。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满足业主要求,确保各项成果文件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确保各项支撑性报件(专题咨询、专题报告和专题研究)通过各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审查;规划方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各主管部门的审批;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并在人员和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经验和能力。

①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new.tzxm.gov.cn/)备案并列入工程咨询单位名录;

②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③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铁道行业甲(II)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作限制,应由拟承担统筹协调管理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http://ggzy.yn.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报名成功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无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考察。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网上递交。上传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http://ggzy.yn.gov.cn),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在第一个信封开标时宣布[因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时间不确定,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可能会视评审情况作相应延迟]。

开标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新业务用房4楼)。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到开标地点。

6.2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

(1)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http://ggzy.yn.gov.cn),下载《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并完成相关工作。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进行“签到”,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第一个信封30分钟,第二个信封30分钟,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3)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4)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招标文件内容、公告与本条规定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条规定为准。

(6)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7)若因投标人原因不按时参加开标会或因操作不当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正常解密或者不能正常打开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7.1.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7.1.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7.1.3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7.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7.3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原收取投标保证金比例: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的要求,本项目保证金金额:1万元。现执行《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落实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发改法规〔2023〕30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降幅:约90%,金额:10000.00元。

7.3.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户名: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卧龙支行;

保证金提交账号:118040100100016873001021;

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办理程序:

潜在投标人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http://ggzy.yn.gov.cn/)”在投标保证金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确认并打印确认回执;若保证金出现未绑定导致无法确认的请及时联系0876-2668696;0876-2661937。

7.3.2采用银行保函方式:

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办理程序:

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http://ggzy.yn.gov.cn/)”在投标保函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保函信息的录入,录入完成后及时联系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工作人员确认后可在投标系统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7.3.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

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办理程序:请联系0876-2668696;0876-2661937。

注:(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5)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

7.4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7.4.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7.4.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7.4.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7.4.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7.4.5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1)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2)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3)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7.4.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7.4.7特别说明

(1)各投标人必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确认并打印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或响应保函缴纳回执,并将回执单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如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内显示响应保证金未绑定的情况则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系统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或响应保函缴纳回执的情况除外),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2)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3)因工商注册名称变更造成退款单位与交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及变更后企业的退还申请,经交易中心审核后,按程序办理退款。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④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或无不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⑤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5保证金退还

(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合同签订后,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申请审批后一个工作日退还,该项目保证金计息。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申请审批后一个工作日退还,该项目保证金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及“文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文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文山市凤凰路30号文山市政府三楼

联系人:王炳旭

电话:13688726088

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科光路42号金钻中心10楼

联系人:王冠华解宗凡

电 话:0871-63305801

监督部门:文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文山市凤凰路30号文山市政府三楼

电话:0876-2122330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