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法受理文山市新平街道新平坝社区卫生服务站法定代表人罗文隆提交的变更医疗机构负责人备案申请,根据《诊所备案暂行管理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及《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文件要求,现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类别:社区卫生服务站
级别:未定级
名称:文山市新平街道新平坝社区卫生服务站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中医科、全科医疗科
观察床:6张
原负责人:李其昌
变更负责人:刘成翠
地点:文山市华升豪庭S-22.23号
审查情况:经审核,罗文隆向我局提交的变更医疗机构负责人备案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批复前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1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电话:0876-3066963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