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法受理文山康明眼科诊所法定代表人李学华提交的变更医疗机构负责人备案申请,根据《诊所备案暂行管理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及《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文件要求,现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类别:诊所
级别:未定级
名称:文山康明眼科诊所
诊疗科目:眼科
观察床:1张
原负责人:卢功生
变更负责人:陈建桥
地点:文山市东风路光大商住楼B幢7-8号
审查情况:经审核,李学华向我局提交的变更医疗机构负责人备案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批复前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7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电话:0876-3066963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