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安乐陆正仙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共有权证》遗失,证号:004502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房屋共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安乐 陆正仙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