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联系方式0876—3038860。
序号 |
登记 申请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彭禄庆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文山市卧龙街道办事处白沙坡社区居民委员会天生桥老寨居民小组 |
532601002006JC20005F00010001 |
房屋:446.48㎡ 土地:150.0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确认申请审核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
2 |
赵文仙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文山市卧龙街道办事处白沙坡社区居民委员会天生桥老寨居民小组 |
532601002006JC20026F00010001 |
房屋:167.74㎡ 土地:93.7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确认申请审核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
登记机构: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