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6日我局共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6—305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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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63000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
2025年1月17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发文时间 |
1 |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关于《文山市乡镇通三级公路工程(平坝至小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文环文环评〔2025〕1号 |
2025年1月14日 |
2 |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关于《文山翊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元器件和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文环文环评〔2025〕2号 |
2025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