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王文超、谭正静,将位于文山市古木镇北街的《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号:文房字第089593号,建筑面积:359.64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文集用(2012)第00094号,地号:14-1-6,面积:12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宅基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文超、谭正静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