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段安成,将位于文山县沙坝地《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建筑面积:90.8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文房字第00251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段安成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