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刘先祥,将位于文山市土库房小区蓝天家园5-4-603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建筑面积:58.6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文房字第02610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先祥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