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万琼珍,将位于文山市环城北路103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号:文房字第073481号,建筑面积:砖混58.75平方米、砖木54.97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文国用(2002)第00076号,地号:C-40-20,面积:167.4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划拨,土地性质:国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万琼珍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