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张宏进、张惠明,将位于文山县东风花园商住楼3幢东区3-1-50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建筑面积:92.0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州属字第0760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宏进、张惠明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