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周才艳、王映东《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信息来源: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4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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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周才艳、王映东,将位于文山市兴隆街219号1-10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书号:云(2019)文山市不动产权第0044395号;建筑面积:93.68平方米;共有宗地面积:413.08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7.51平方米;权利性质:划拨;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才艳、王映东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