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欧阳尚玲、张云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7日     点击:    
[字体: ]

权利人:欧阳尚玲,张云江,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文山市河滨路2号东风时代广场2幢61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土地证号:文国用(2013)第04537号,宗地号:B-19-109S010609,土地面积:4.73平方米,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欧阳尚玲、张云江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