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彭登珍、杨进高《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8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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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彭登珍、杨进高,位于文山市三七产业园区河滨住宅小区N幢31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建筑面积:43.48平方米,用途:住宅,分摊土地面积:7.76平方米,性质:出让,不动产权证号:云(2020)文山市不动产权第000074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彭登珍、杨进高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