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沈马妹 胡安辉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0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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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10046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3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联系方式:0876—303886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类别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沈马妹

胡安辉

首次登记

文山市秉烈彝族乡务路行政村大坝新村安置点

532601206205JC00089F00010001

土地:150.00㎡

房屋:93.52㎡

农村宅基地

土地

文市自然资发﹝2019﹞71号、秉乡字第(2019)114号




公告单位: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