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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的公告

信息来源:文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9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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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云运稽查〔2016〕151号)文件要求。现有5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和交警部门抄告超载超限中被列入“黑名单”管理。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黑名单”列管期限内禁止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各道运输企业严禁聘用列入“黑名单”从业人员开展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黑名单”台账





文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