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重大决策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州、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我局于2021年3月29日举行《文山大景梓园二期处罚完毕办理规划核实》的听证会,听证代表均同意我局按程序办理文山大景梓园二期的规划核实,现我局拟对文山州大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文山大景梓园二期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及不动产权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公示,情况如下:
一、公示地点:
1.项目现场对外醒目位置
2.政府网站
二、公示时间:
自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6日。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
三、联系方式:
来信请寄: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股(新闻路46号)
联系人:温康祥,联系电话:0876——2125815
电子邮箱:281577042@qq.com,545776559@qq.com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