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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东山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文市办发〔2019〕49号中共文山市委办公室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乡(镇)党委政府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1、坚持党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本级党委的决策部署,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体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激发乡村发展活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乡村振兴。
5、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
6、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服务便民化改革,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增强乡村治理能力,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7、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火、防震、抢险、防灾和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农村殡葬改革工作,保护土地资源。
8、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力量,抓好辖区内行政执法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坚持拼经济、拼发展主线,经济运行持续向好。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抓住项目这个“牛鼻子”,高位推动,科学谋划,强化要素保障,强化对接服务,一项目一专班推进,完成项目入库5个,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00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8022万元,超额完成市级下达任务。大抓服务优环境,以助企纾困为抓手,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15个。州传染病医院建成并投入使用,帮助解决入院道路硬化120米;实施州复烤厂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厂区路域绿化美化。大抓招商促发展,推动凯鸿关爱医院建设、七都职业学校产教融合等重点项目落地建设投产;引进云南万雨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鹏升硕果农科技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做强农业产业,发展食用菌、蓝莓等农业投资,产业提档升级。持续发展壮大本土产业,全乡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8万亩,粮食总产量0.95万吨;烤烟种植面积6700亩,辣椒种植面积9500亩,生姜种植面积5280亩;肉牛存栏6936头,出栏2224头;猪存栏5962头,出栏5644头;家禽存栏18.2羽,出栏14.06万羽。推动能源项目实施,利用资源优势开展浦发行结对帮扶南林村委会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全力以赴稳增长,经济出现持续向好的态势。
(二)坚持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提速。持续发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五年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充分发挥“一平台三机制”作用,按照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原则,聚焦三类对象,做好“月排查、季研判、年动态”,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2023年脱贫户519户2021人,监测对象68户240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6227元,增幅13.09%。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成1个精品示范村以及2个美丽村庄,人大、政协项目5个,上海援建项目1个,上海浦发行对口帮扶项目1个,共投入各类资金1142万元。围绕农村工作“六件套”,不断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农村公路建设三年大会战,硬化及修缮道路5.9公里,对板板桥、岔路坝、且喜、底姑、石牛角等村开展裸墙风貌提升改造312户9.73万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76盏,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同时抓好集体经济发展,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多渠道多方位为村集体收入源源不断注入活力,完成食用菌配套设施建设、南林村委会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集镇临时摊位建设及购买祥民家园商铺,实行资产变“现”,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4个行政村2023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33.24万,行政村平均收入33.31万,任务完成率166.55%。
(三)坚持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年内累计完成耕地流出整改任务1164.59亩,超额完成310.43亩。加大秸秆焚烧管理力度,常态化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扑灭、及时制止,乡级巡查检查920次,制止火点84起;切实改善群众生活环境,金川生物公司臭气扰民等一批群众关注的问题整改达标。严格落实河长制,全面推行林长制,开展水域巡查、全域绿化、天然林保护等综合治理行动,对78个水域包保全覆盖,全域绿化412.9亩,天然林保护21885亩。开展绿美乡村建设行动,积极开展省级绿美示范乡镇创建,并引导群众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因地制宜建设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建成12个绿美示范村,30个“达标村”,共建绿美公路2.5公里,绿化美化3700平方米。实施“一角钱”垃圾清运,与文山市洁城清运有限公司合作,26个自然村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理,实现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启动集镇污水治理项目,积极推广“小三格”“大三格”建设,完成金竹凹塘、子寨2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建农村卫生户厕74座,改造无害化厕所2所,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坚持民生为本,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面落实各项社保改革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10435人,参保率达99.05%,养老保险参保4808人,参保率达96.08%;特殊人群参保实现100%全覆盖。用好各种惠民政策,牢牢兜住民生保障底线。发放残疾人补贴19.26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84万元,特困人员补助17.85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3.42万元。解决困难群众临时补助169户661人35.74万元。大力发展农村劳动力对外劳务输出,劳动力转移就业6654人,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1056人,低收入家庭公益性岗位安置105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共开展5期就业培训,共计313人次,享受补贴89人。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和志愿服务。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实施中心校大门、花台提升改造及食堂卫生改造,新建校区公厕、游泳池一座,完成教职工公厕无害化厕所改造,教育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积极推进教育改革,教育教学质量逐步提升,全乡中考成绩位列全市乡镇学校第一,全州36名,取得近5年来的最好成绩,2023年被州教育局评为教育工作集体通报表扬。大力发展卫生健康事业,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为契机,在基础设施、文化建设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设健康公园草坪、健康步道共2156平方米,排污沟渠及管道改造230米,规范汽车及摩托车停车位322个,补新绿化树521株,完成州、市现场评估7次110个问题的整改,有效提升了人居环境,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提升,通过了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省级现场评审,省级健康乡镇、卫生村复审及市级健康单位复审。乡卫生院州级评审命名为“预防接种规范单位”,病媒生物防治达到国家C级标准要求。2023年获市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采用“12345”工作法推进武装部规范化建设,打造武装规范化建设“东山样板”,获得市级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五)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实行网格责任,分为4个村级大网格,细化为49个网格小组。推广“接诉即办”平台,乡、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成板板桥村基层治理试点打造。推行智慧东山建设,结合中国移动数字乡村平台,建立乡信息化智慧中心,安装公共区域监控116个、音柱40个,开展基层治理大走访、大排查、大服务,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法治广场建设全覆盖。建立健全家庭分类评估机制,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综合满意率排名全州第十名,全市第一名。全面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扫盲式”普法,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2023年以来,受理纠纷21起,调处21起;共立刑事案件11起,较上年持平;破案6起,破案率55%,同比破案率上升20%,犯罪嫌疑人11人;治安案件12起,治安调解25起;电信诈骗3起,涉案金额66079元,同期减少276602元;开展“开门大接访”2期,信访件5件,已办结5件,办结率100%。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严格落实防汛“1262”预警机制,加强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灾减灾救灾、道路交通安全、防溺水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累计检查1000余次,排查整改各类问题33个,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持续推进校园安全,控辍保学、校园安全、防溺水工作扎实推进,“少年儿童之家”实行全覆盖,获得市级少年儿童之家和防溺水先进集体。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的防线,把防范化解历史性债务风险作为乡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梳理历史账务,紧扣全市历史账务化解时限要求,并做好企业服务沟通,涉及历史债务14项929万元,签订协议项目14个,财政拨付化解清偿647.07万元,2022年以前历史债务基本得到化解。
(六)坚持“三化”“三法”,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大力推行“三个工作法”,严格落实“三个马上”要求,全面提升政治执行力。扎实推进各类巡察、督察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严格依法行政,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乡持有综合执法证44人,持证率占88%。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不断加强廉政建设,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用良好政治生态引导干部职工廉洁奉公、引领社会风气崇德向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财政全供给单位8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东山彝族乡财政所
2.东山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东山彝族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东山彝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东山彝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东山彝族乡应急服务中心
7.东山彝族乡综合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州文山市东山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东山彝族乡人民政府
2.东山彝族乡财政所
3.东山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东山彝族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东山彝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东山彝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东山彝族乡应急服务中心
8.东山彝族乡综合执法队
纳入文山州文山市东山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州文山市东山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文山市东山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37407752.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78164.37元,占总收入的86.5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29588.36元,占总收入的13.4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091295.37元,增长84.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353496.72元,增长102.0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737798.65元,增长17.19%。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文山市东山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36358165.03元。其中:基本支出9714961.50元,占总支出的26.72%;项目支出26643203.53元,占总支出的73.2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473671.53元,增长82.8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16184.09元,下降11.93%;项目支出增加17789855.62元,增长200.9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对往年欠款项目进行化解,故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文山市东山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14961.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76512.00元,占基本支出的90.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38449.50元,占基本支出的9.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文山市东山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643203.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产业道路基础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美丽村庄项目、精品示范村项目、美丽村庄项目、农村厕所革命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文山市东山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72698.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56%。与上年相比增加15548030.72元,增长97.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对往年欠款项目进行化解,项目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6530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2%。主要用于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如员工工资、办公费用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国防、征兵及武装集训等相关开支;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7697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办公费用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408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职工保险、办公费用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5214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主要用于计生宣传员补助,职工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1364832.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88%。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农业服务中心办公经费、村干部人员工资、村级办公经费以及部分涉农相关项目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1954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办公费用等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95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8029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应急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及消防员工资、办公费用等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元,决算为80566.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69485.0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25%,完成年初预算的99.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1108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75%,完成年初预算的18.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0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文山市东山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0566.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69485.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110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减少,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4144.96元,下降35.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1720.96元,下降37.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24.00元,下降17.9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维修费用较上年减少,公务接待次数较上年减少,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应急防汛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州文山市东山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9256.30元,比上年增加108999.33元,增长23.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用品采购增加,公用经费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的办公费用、水费、电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文山州文山市东山乡资产总额19436538.38元,其中,流动资产18365513.58元,固定资产1071024.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599270.4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5932087.98元,固定资产减少333251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暂无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621030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