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文山市审计局于2023年8-12月,对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负责建设的文山市琵琶岛25米5号道路、桥梁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文山市琵琶岛,道路总长285.682米(含两座桥),宽25米,路面结构为沥青砼路面,以及相应的整体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
该项目于2015年12月30日开工,2018年1月30日完工,2018年8月10日竣工验收,计划工期12个月,实际工期25个月。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合同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付设计费10.18万元。
(二)勘察费10.80万元收款方与合同签订方不一致。
(三)拖欠工程检测服务费15.66万元。
(四)会计核算及管理不规范。
(五)多计工程价款52.3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付设计费的问题,责成市住建局及时追回多付资金;对勘察费收款方与合同签订方不一致的问题,市住建局应严格遵守发票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拖欠工程检测服务费问题,责成市住建局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支付欠款;对会计核算及管理不规范问题,市住建局应规范会计核算,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责成市住建局依法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履职,带头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二是加强财务管理。落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有关要求,对多付资金及时追回,积极筹措资金支付欠款;三是规范财务竣工决算。规范会计核算,保证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和竣工财务决算的准确性,调整编制竣工决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住建局正积极整改。对接设计单位退回多付设计费,因清欠化债协议未达成一致,正在积极整改中。对勘察费收款方与合同签订方不一致的问题,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拖欠工程检测服务费问题,正在积极争取通过债务化解形式进行清欠。对会计核算及管理不规范问题,将规范会计核算,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与施工单位达成一致意见,纳入清欠化债工作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