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文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0—12月,对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原文山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体局)负责建设的文山市第十三中学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文山市古木镇红石洞村旁,批复建设内容:规划新建教学楼、综合楼、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浴室、体育馆、运动场、大门围墙等附属工程总建设面积45584.02平方米,规划办学规模48个班2400人,规划用地140亩。估算投资27730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440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3330万元。建设年限:2019—2020年。
该项目于2020年2月25日开工,2020年9月7日进行场地移交,未开展竣工验收。
截至2023年10月7日,该项目账面反映完成投资28324.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7888.55万元、待摊投资435.46万元。
文山市第十三中学建设项目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项目的建成,为改善文山市的教育条件,满足群众就学需求有着重要意义,但也存在未进行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档案管理不规范、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进行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
(二)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
(三)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
(四)未按约定支付项目投资195904800元。
(五)多计工程价款45037957.4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进行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由市教体局完善有关手续;对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未按约定支付项目投资195904800元的问题,由市教体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的同时,及时支付项目资金;对多计工程价款45037957.49元的问题,责成市教体局依法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履行项目业主职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资产移交。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支付项目欠款。三是督促各参建单位收集完善项目资料,做好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四是履行项目监管职责,依照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造价咨询机构工程结算审核结论的监督,避免出现二次审核结果较大偏差,确保合同高效履行。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教体局正积极整改。未进行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的问题,力争2024年底完成。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教体局制定完善了《文山市教育体育局档案管理制度》,将规范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未按约定支付项目投资资金问题,市教体局已积极和财政部门沟通,除EPC合同涉及的工程款按债务清偿协议预计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外,其余部分已按化债清偿协议拨付工程款。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市教体局对送审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