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文山市已进入防汛期,为切实做好主汛期强降雨防汛和救助工作,市民政局积极采取措施,着力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加大对因灾造成生活困难家庭的救助力度,积极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及时解决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实施临时救助,落实关爱帮扶责任,确保在此期间老百姓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为确保灾区受灾群众得到及时生活救助和安置,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市民政局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救灾工作有条不紊。成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统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确保全市困难群众的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加强保障力度,确保救助不迟缓。为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民政局按月及时足额发放救助对象基本生活保障金。截至6月底,全市在保救助对象17857户28066人,当月发放救助资金910.1275万元;1-6月累计救助107225户16935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490.3664万元,三是加大临时救助资金力度,切实发挥社会救助“时效性、兜底性”作用。结合文山市前期干旱和即将到来的汛期形势较严峻的实际,为妥善解决好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救助,确保对急难型困难群众实行“快速响应、先行救助”,有效解决贫困人口遭遇的突发困难,最大限度地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对急难发生乡(镇)、街道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做到“遇困必帮、有难必救”,积极做好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救助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救助困难家庭1165户403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45万元,其中救助因灾导致生活困难家庭59户202人次1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