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多举措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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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全面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坚持行业协会商会的非营利性,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增添活力,促进行业协会商健康有序发展,文山市民政局积极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激发活力,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规范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多次组织相关人员研究规范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问题,同时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措施落实落地。

开展自查抽查,排除风险隐患。根据州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抽查工作要求,市民政局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围绕以下15项重点检查内容开展自查:(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8)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强制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同时填报《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自纠表》在“云南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截至目前,我市的行业协会商已围绕以上内容开展了自查,并将收费情况在服务平台进行了公示,实现自检自查工作全覆盖。

建立监管机制,强化制度保障。为促进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民政局会同市发改、市监、财政、审计、人社等6个部门联合转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在文件中对“全面清理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长效机制”等工作作出了具体的部署,全面规范和引导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治理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过度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机制建设,增强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促进了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健康高质量发展。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文山市新平街道商会的“违规收费、过度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商会存在违规收费的情况。

四是减轻行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在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将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我为企业减负担”情况纳入年度检查范围,市级行业协会商会采取为会员单位减免会费措施,2023年共计减免企业费用17.5万元,惠及57个会员单位;为加强我市行业协会商会的沟通联系,文山市行业商会的业务指导单位文山市工商联组织了“政企手牵手·服务零距离”活动,4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座谈,文山市新平街道商会长就会员单位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与有关领导进行了交流,并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共商助企纾困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