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4日,本机关收到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4年7月3日向本机关出具的《检查建议书》(文检建﹝2024﹞6号),指出:本机关在2017年12月13日办理的婚姻登记业务(结婚证字号:J532621-2017-007502),其中一方当事人系虚构身份或假冒他人身份。
本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该婚姻登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和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本机关拟撤销该婚姻登记,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文山市民政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