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5日依法受理了文山市乐宠康康药房有限公司提出的兽药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10年第3号)、《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的通知》(云农办牧〔2021〕46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等3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云农办牧〔2021〕55号)要求,本机关依法对该单位的兽药GSP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该兽药经营单位符合《云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9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于公示截至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在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时限内)。
基本情况:申请编号:Ws2024gsp05号,单位名称:文山市乐宠康康药房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兽用化学药品、中药制剂,经营地址:文山市卧龙街道新闻四路16号,法人:柏跃跃
监督电话:0876—3062748;传真:0876—3062704
文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