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遗体延期火化审批办事指南(简版)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2日     作者:彭又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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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文山市行政区域内死亡遗体火化许可的申请。

二、审批条件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根据实际情况,因为子女、亲属距离比较远,在规

定时限赶不到的,予以批准。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封建迷信思想,搞封建迷信活动测时延期火化的,

不予批准。

三、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文山市政务中心三楼文山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地址:文山市凤凰路市人民政府。

交通方式:可乘坐5、14路到丽水龙庭小区、人大佳园小区站,8路到市人民政府站、市人民医院站,9路到市人民政府站、金光数码城站,12路到市第五小学站。

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办理人员:廖玉清。

四、申请材料

遗体延期火化申请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新办

备注

1

死亡者遗体延期火化的申请

原件

1份


2

死亡地公安机关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看原件后)

复印件

1份


3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亡者的关系证明

原件

1份


4

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看原件后)

复印件

1份


五、审批时限

申请时限:根据实际情况,当日办理。

六、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咨询及监督渠道

(一)咨询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0876)2136228。

地址:市政务中心三楼文山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二)监督电话

市民政局:(0876)2616113

政务服务管理局:(0876)3037968

市委编办:(0876)2668937

八、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