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文山市行政区域从事农村公益性公墓许可证的经营申请。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公墓的建立应当坚持节约用地和移风易俗的原则。
(一)予以批准条件
属文山市辖区内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墓应当建立在荒山或者不宜耕种的瘠地上。
(二)不予批准条件
下列范围内的荒山、瘠地不得建立公墓:
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区;
水库、湖泊、河流附近;
铁路和国道、省道及其他干线公路两侧。
三、受理地点
文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政窗口。
地址:文山市凤凰路市人民政府附楼。
交通方式:可乘坐5、14路到丽水龙庭小区、人大佳园小区站,8路到市人民政府站、市人民医院站,9路到市人民政府站、金光数码城站,12路到市第五小学站。
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办理人员:廖玉清。
联系电话:2136228。
四、申请材料
公益性公墓申请所需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新办 |
变更 |
1 |
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益性公墓的申请报告 |
原件 |
1份 |
√ |
√ |
2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
原件 |
1份 |
√ |
√ |
3 |
发改、规划、国土资源、环保、林业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
原件 |
1份 |
√ |
√ |
4 |
建立公益性公墓的可行性报告 |
原件 |
1份 |
√ |
√ |
5 |
其它材料 |
原件 |
1份 |
√ |
√ |
五、审批时限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
公益性公墓经营许可证。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一)咨询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0876)2136228。
地址:市政务报务中心一楼民政窗口。
(二)监督电话
市民政局:(0876)2616113。
政务服务管理局:(0876)3037968。
市委编办:(0876)2668937。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